第44章(2 / 2)

为君 三无斋主人 3676 字 12天前

韩起是个很顽固的人,并且冷血无情。但天生万物俱有妨克,楚昭就是韩起此生的克星,只是被小世子信任的目光郑重地望着,韩起的心里便软成一团,再也不忍心违逆他的任何一个指令。

崔景深最难被说服。权谋的游戏已经深深融入他的血液,可是即便如此,崔景深也不得不承认,世子殿下想得非常周到。在情感泛滥之前,理智先帮他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昔日的小殿下已经长大了。赤星将落,长夜未央。

第55章

古代帝国的交通和通信都无法和现代社会比拟。大楚的道路情况非常糟糕,驿站也大半废弛,传递公文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尘土飞扬的黄泥路上,一匹价值千金的西域马奄奄一息地躺倒在路边,马上的骑士毫不留情的换了一匹马。

“咴——”骏马注视着主人头也不回地背影,发出悲鸣之声。

靠着这样不停的换马,毫不吝惜金钱,李石鉴终于在喻王谋反的第十日,赶到了都城门口。

于此同时,被围困在总督府里的李尚全已经自焚而亡。这位曾经权倾天下的外戚在最后关头,派了宫中的精锐势力全力护送侄儿突围。将喻王谋反的消息提前送了出去。这是外戚李家姗姗来迟的忠诚。

“报——驿外有八百里加急的军报。”新亭驿新上任的小吏安成匆忙跑出门去,眯起眼睛一看,只见黄土路上有一匹马儿绝尘而来。

马上的骑士满脸是血,奔到自己面前后,马儿人立而起,那骑士便滚落马下,手上兀自紧紧攥着一张红纸。

安成眯了眯眼,他认出来了,这个狼狈不堪的骑士就是李尚全的侄儿李石鉴。他手里的红纸,约莫是鲜血染红的。

“立即……送……送进宫。”

安成将血书接了过去,李石鉴便力竭晕倒。

血书很快被一层层递了上去,因为安靖帝不在宫中,百官都去伏阙,没人管理此事,因此,李石鉴用生命送出来的血书便搁置在了堆积如山的公文堆中。

虽然只是一个小吏,但是作为最先接触到血书的人,安成很快就通过特殊渠道,将拓本送到了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崔大人面前。

崔景深进去的时候,看见楚昭正在宫殿七弯八绕的走廊上,用老豌豆喂一只青灰色的鸽子。常用来送信的那只胖鸽子委屈地停在一旁,小心翼翼等比他大一倍,看上去却瘦很多的青灰色鸽子吃完,才走过去拣点剩豌豆吃。

那只胖鸽子崔景深认识,是楚昭的宠物。

世子殿下从小就精灵古怪,五岁那年突发奇想,别人都养鹦鹉,偏他要养鸽子。谢铭宠爱外甥,还真去山上猎了些被称作“水咕咕”的野鸽子回来。

野鸽子其实很容易被驯养,这群野鸽子孵化出宝宝之后,小鸽子们在谢府仆人无微不至的照料之下,很快就对离家出走失去了兴趣。家鸽驯养成功。

小胖和小灰就是第一代信鸽中的佼佼者。小胖承担世子殿下在帝都内部的通讯工作。比它看上去威武十倍的灰鸽子是他媳妇,谢铭离京时带了一只走。如今千里迢迢回来寻夫,顺便送来主人他爹谋反的消息了。比跑死五匹大宛马的李石鉴来的还要快那么一点。

要不是小灰路上迷路迷了大半个楚国疆域,这消息还能更快。

“殿下应该已经知道了吧?”

楚昭转过身,点点头,苦笑道:“舅舅说了,他也只能给我争取到三日时间。”

喻王忽然起事,把自己的嫡子抛入了一个危险至极的境地之中。虽然和这位父亲没有多少感情,但是楚昭心里依旧有些闷闷的难过。

很快,这样的情绪就被压了下去。从喻王的角度来讲,他做出的是最正确的选择。但凡历史上成功的造反者,他们的心思好像都不能用常理来推测,比如汉高祖刘邦,如果不是项羽手下留了情,刘邦的爹妈、大老婆和嫡出儿女,估计早被他作死了。再比如他的后人刘备,也是能为了天下欣然抛妻弃子的狠角色。

想到这些历史名人,楚昭心里对素未蒙面的父亲犹存的模糊期待便彻底消失了,以后就是君臣上下级关系。指望老板对自己好一点,不如努力让老板离不开自己,或者干脆炒了老板自己干。

没有期望也就无所谓失望,楚昭顿了一顿,很淡定地继续说道:“因此,在这三天里,我们要尽快的收拢中央军,还有朝臣。景深阿起,你们有何想法?”

说话间,楚昭将从小灰腿上取下来的蜡丸捏碎递了过来。当时还没有人驯养信鸽,所以也没有士兵会着意射杀信鸽。小灰旅途中的危险虽然很大,但还是从战场上平安返回了。

崔景深并不急着看信,他感兴趣的围着小灰转了两圈,道:“我知道犬戎那边有人饲养老鹰或者大雕用来勘探敌情以及传讯,想不到这样小小的林禽居然也如此通人性。真是神鸟啊。我少时读古书,大周崔太祖时期,有两青鸟如乌自西方来,送来青丘氏的信件。现在看来,说不得就是这种鸟儿了。”

楚昭额头上滑下两条黑线,周朝时期的确留下来许多灵异神怪故事,和山海经一样,每个大楚幼儿都是听着这些故事长大的。不过,崔景深一向心机深沉到叫人害怕,想不到居然真的相信那些荒诞不经的传说故事,还唤信鸽做青鸟,可见他还是很有些世家子弟的浪漫情怀。

楚昭不由觉得这个腹黑谋士有点可爱了。

“这不是什么神鸟啊,我只是利用他们恋家的特点而已。”楚昭无奈道。

“可这些小鸟儿如何能够准确找到回家的路呢?”刘顺和公公平生爱好就是养鸟斗蛐蛐,所以也很感兴趣地插了一句嘴。“便是人,忽然被带去陌生之地,也常常会迷路。”

这就涉及地磁场的问题了,不过楚昭并不打算在古代传播现代知识,便没有多做解释,只说:“大约就和老马识途是一个道理吧。景深若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只。都养在清凉寺中,景深自去挑选就好。”虽然崔景深有字,但是楚昭基本都唤他的名,因为崔景深非常憎恶伯父取的字。

崔景深兴奋地满脸通红,居然一反素日老成持重的模样,像个小孩子一样抓住楚昭的袖子,连连追问道:“真的吗?这样贵重的青鸟,真的可以给我一只吗?”

自从世子殿下搬去山上住之后,这群鸽子基本都是韩起在照料。

见楚昭如此大方,韩起在旁边听了,就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心想:送吧送吧,反正迟早都会飞回我的身边。

楚昭完全不觉得一只鸽子有什么稀奇,他心思不在这上头,兀自担心地沉吟道:“中央军历来效忠皇帝陛下,恐怕很难说动。”

罗致和韩起同属于寒门武将,天生有种亲近感,加上在一起混熟了,难免排斥崔景深这个新加入的士族公子。见主公送这货传说中的青鸟信使,罗致心道:老大也就算了,送这个阴阳怪气的痨病鬼都不送我,主公偏心。

不是后宫嫔妃才会争宠,武将也会,不过他们的手法更加直白和光明正大。

罗致心里吃味,因他知道世子殿下素日最是亲和,便主动请缨道:“中央军多任用寒门子弟和没落士族,我在那里也有几个好友,甚至于怀远的二公子于应龙就是我的铁哥们儿。他与卫霁有旧怨,或能说动。鹏飞愿为主公效犬马之劳。只是宫里宫外传讯不便,希望主公也赐属下一只青……青鸟。”

罗致的各项素质都不错,当年于应龙就将他推荐给自家老爹,于怀远也有意要让他入中央军。只是天意弄人,那年罗致老娘忽然死了,他回家奔丧,便错过了当时的中央军遴选。于应龙之后倒了霉,此事便没人再提。不过罗致很讲义气,并没有因为于应龙落魄,就和他断了来往,两人依旧三不五时出去喝酒。

楚昭历来非常大方,马上拍板道:“这个好说,回寺之后,鹏飞也自己选一只即可。不过,于怀远的公子和卫霁能有什么旧怨呢?”

“寄奴居然不知此事?”崔景深挑眉道:“正是因为卫霁打了于怀远的脸,以这样的事情为舆论所敬佩,才得到了士族的支持,成功地重新打入顶级门阀的圈子里。”

卫氏流落在北方的时候,生活过的很艰难,当时于应龙在玄武营中做到了下镇将的位置,可说手握重兵。此人是个多情种子,见了这位没落贵族的言行举止,简直爱得不行,三番五次邀请他去自家家里做客。

好容易请来了卫氏兄弟,于应龙特意准备了酒席,菜肴非常丰盛,卫霁却不屑一顾。卫彦的年纪小,又熬不住饿,就对卫霁说:“聊以充饥嘛。为什么要拒绝呢?”

卫霁大义凛然地说:“我们是卫家人,饿死也不要跟兵家子打任何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