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2 / 2)

为君 三无斋主人 3707 字 9天前

巧克力的味道,对于孩子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就算虎头有点傻,也知道分辨味道的好坏,于是他吃了一粒糖,终于停止了哭闹。

谢棠满面感激地看着楚昭:“幸亏有表弟,我真是拿他没办法了。”表弟简直无所不能,跟着他走,绝对没错,谢大少忽然觉得安心了很多。

楚昭笑了笑,没吱声。

陈长老如今已经担任化工厂总工程师。第一批成品很快出来了,除开送给自家女眷之外,如今干劲十足的谢棠,又以王夫人的名义,给四大家族以及一些小家族的亲戚们,都送上了一盒特质的手工皂和一束包装精美的香皂花。

这是走的精品路线。为了打开中下层市场,楚昭在明月楼里投放了一批香皂和肥皂。当时清洗衣服就是用灰水浸泡,木棒敲打,有了肥皂之后,衣服的柔顺度和耐穿度大大提高,加上价格也不贵,就算是平民百姓家里,也愿意备上一两盒。

至于香皂,因为比澡豆便宜,许多有女孩儿的寒门,也愿意买入。至于更加高级的香皂花,手工皂,精油皂等产品,专门投放给那些“不买对只买贵”的士族和豪右。

不只是都城,连外地的商户都慕名前来都城,商谈合作事宜。其中,就有燕归来一直钉得很紧的风行商会。这个商会本来想用一百匹骟马换一百盒香皂花外加两百块肥皂。被楚昭拒绝之后,就改用一百两黄金作为交换。

当然,楚昭看不上骟马,有的是人想要。那一百匹骟马很快就被财大气粗的卢家某位公子买了回去。

总之,薄利多销和吃大户结合起来,一个月后,楚昭的系统面板上,终于恢复了收支平衡。

一块小小的香皂,养活了整个大楚的军队,想起来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第85章

在古代,马是战争的利器,更是北边的游牧民族发动闪电战的重要倚仗。对于犬戎来说,马更是他们一生的好伙伴,由此,犬戎人自然不肯将好马卖给大楚。

虽然不和风行商会做骟马生意,但是楚昭也没有忽略马匹这一重要的战略资源。

大楚并不是一个强悍的中原王朝,民族政策也并不强硬,周围的少数民族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大楚强大时就称藩国,大楚孱弱就找机会独立。比如蜀中的氐族联合流亡到蜀中的汉人,建立了一个独立的藩国,国号为成。从成国再往西南去,就是百越之地,也就是云南。

对比北边的少数民族,西南边的夷人侵略性较弱,一般固守领土,却愿意和中原地区进行通商。成国的君主是氐族的首领和楚人贵族的混血,叫做姜班,为人倒是不坏,一向遵守礼法,自来与大楚相安无事。

因为这次行动非常关键,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三个方面都有重要意义,得到详细的情报之后,楚昭便着手,派韩起带着天权等人打着燕归来的旗号往西南去,想要和成国的国君取得联系,打通滇蜀之地的通商道路,用香皂,钟表,棉布等物换取了滇马以及云南白药等物。

韩起等人晓行夜宿,这一日到了成国的宫廷,正好赶上成国的国君在校场驯马。

那是一匹非常美丽的马。在阳光下看去,浑身的皮毛像月华的颜色,却在太阳下闪闪发亮。马有六尺多高,鬃毛卷曲,尾巴高耸,肩膀向上,蹄下生有爪子,一寸多长。头部是楔子型,前额阔,吻小,有明显的凹下形状,看上去很像画像中的龙头。双眼明净像水晶,气概高昂像鹤立鸡群。

不知道为什么,韩起第一眼看到这匹骄傲的龙马,就想起了楚昭。他摇了摇头,分别不到半月,他已经是看什么都能想起自家助攻了。

一向身边的人打听,韩起才知道这匹马原来是国主的弟弟手下之人经身毒商人之手,从波斯高价买来的天马。

这天马虽然看上去不错,但是脾气十分凶恶。马伕将其牵出来,放上障泥时,必须要把它绑紧,还得叫几个有力气的人把马四面拉住,才能供国主骑坐。

这样的马,按说在没有驯服之前是不应该给国主骑乘的,但是国主的弟弟姜勒却说:“大哥擅骑,你看我这匹马怎么样?我可告诉你,这匹马跳山跃涧,行走如飞,只是最难驾驭,大哥敢试试吗?”

韩起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这是明显的激将法,大楚玩剩下的,看来氐族人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淳朴善良,起码这个姜勒便所图不小。

比起野心勃勃的姜勒,明显还是姜班更加适合做国君。韩起心中暗暗戒备,打算在关键时刻施以援手。

虽然激将法很明显,但是姜班还是中了计,当下就坐上去。这马果然神骏,跑起来宛如腾云驾雾一般,眨眼就跑到了校场的门口,然后这匹马忽然人立起来,将姜班摔下马去,自己发狂般朝外跑。马伕奔过去想要制住这匹马,却被一蹄子踢碎了肩胛骨。若不是闪得快,只怕脑袋也要开花。

幸好韩起一直全身戒备,此时飞掠而出,顺手救了落马的国君。

搂着身形单薄的国君缓缓落地,然后韩起便施展身形,如一缕青烟般追上了顺利逃出宫门的骏马,翻身骑上去。那马一开始还愤怒地想要甩开身上的人,韩起用手掌拍打马的左右两肋,这匹马终于发出哀鸣之声。韩起移开手掌,天马便俯首帖耳,不再乱动。

韩起骑着马,宛如神明般回到宫殿前,他翻身下马,单膝跪在成国国君面前。在他身旁,原本桀骜不驯的天马已经浑身大汗,乖巧得如同一只羔羊般依偎着他。

在那惊心动魄、兔起鹘落的瞬间,成国年轻的国君觉得自己也和那匹马一样,被这个英俊高大,不苟言笑的外邦人征服了。

姜班的眼神格外明亮,他高兴地说:“天马本来就会选择主人。如今他能够遇到天枢,想来也是十分可喜的事。但它的性情未定,恐怕会伤害人。不如天枢在成国多留几日,等天马性情大定,再离开不迟。”说着,就让侍卫将马和马伕带了下去,因为他们都犯了错,将要受到刑罚处罚。而韩起因为成了国主的救命恩人,自然被奉为座上宾。

国宴之上温柔的君主姜班感激韩起,甚至以大将军之位挽留,被化名为天枢的韩起拒绝了,只说自己一介商人,自在惯了,做不来官。如果国主真的要道谢,就把那匹马和马伕一起赠与自己。与此同时,韩起还代表商队,献上了一块精美的腕表和镶嵌着宝石的匕首给那个国主。

韩起之所以不仅要马,还要马伕,是因为他打听到,那个马伕其实是百越族人,很擅长养滇马和川马,并且将二者杂交,形成新的马种。这些马匹到了大楚,必定需要专人饲养,其他百越族人不愿意离开故土,而这个马伕犯了错,在成国肯定待不下去了,正是合适的人选。

成国的君主虽然黯然却也没有强求,韩起的请求在他看来微不足道,很爽快就同意了,并且为燕归来的商队大开方便之门,允许燕归来从他的国土上经过,和西南的百越进行马匹交易。因为喜爱大楚送来的香皂,姜班还派遣了使臣前去建业,打算大量购买,长期合作。

辞别热情好客的成国君主之后,韩起一行人继续南行,晓行夜宿,终于到了大理。燕归来在大理也有分店,三千匹上等的滇马早就准备好了。

事情办完之后,韩起就急着要返回都城,将商队、马匹和马伕都留在当地,自己只带着四个黑骑军侍卫就上路了。

这四人都是韩起初入校场就跟在他身边的,相处数年,彼此十分知心,对韩将军和临淄王之间的事情,也有所耳闻。这时候体谅将军的心意,一路上便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地赶路。

韩起的坐骑是那匹新得到的宝马,而其他四人骑得都是成国国君送与他们的滇马。

韩起的坐骑原本是阿拉伯半岛的一匹野马王,被人捕获后献给波斯宫廷,因为太过桀骜不驯,半点没有传统阿拉伯马的温顺可亲,就被筛选下来。这匹马落选之后自己咬破缰绳溜走,想要回到沙漠中去,却被一个印度商人捕获,辗转卖给了成国的亲王,用来搞宫廷暗杀。说来也怪,这匹马被韩起驯服之后,就变得忠心服从,跑起来好像一阵风一样,而且非常的聪明。

韩起的随从骑的是滇马,这种马虽然腿短,但是后劲很足,身体也非常的结实,上高山,履危径,都像是走在平地上一样。

每次韩起的马都是最先冲出去,如愿以偿的发现自己短腿的同伴已经不见了踪影?(^?^*),结果跑到二三十里之后,骄傲的野马王便愤怒的发现:妈蛋!那群矮子又晃晃悠悠地出现在了大路的尽头!依旧是那副叫人绝望的不慌不忙qaq其实这并不是因为血统高贵而纯净的阿拉伯马跑不过滇马,实在是因为这四匹马本来就是滇马中的佼佼者,被称为越赕骏的品种,十里路内虽然及不上阿拉伯马,却越奔越有精神,可谓后劲十足。而且这段路又都是山路。阿拉伯马习惯了在一望无际的平原奔驰,走山路不太擅长。

不说野马王一路是如何的默默纠结,直到这一日正午时分,眼看着人困马乏,饶是这些军士体力好,也有些支撑不住。

韩起策马往前跑了一段路,见山道前方有座山神庙,正好可供休息,便骑马飞奔回来,言简意赅道:“前方休息。”

一行人来到庙中,将马系好,一开始野马王不许这群矮子马靠近它,不过经过这一路风雨同行,野马王已经认可矮子马还算有点实力。四匹滇马和她待在一起,也不会遭遇飞马连环踢了。

四个军士开始喂马造饭。

韩起知道自己在庙中,属下难以放松,就自行走到屋外去,一个军士起身想要护卫在旁,却被韩起摆手阻止了。

如今大楚地界上的确不太平,太师道的教徒暗中煽动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此外还有不知哪里来的匪徒流窜。可是以韩起的武艺值,如果他打不过的人,有没有侍卫跟着送死都是一样的。所以那军士也没有敢坚持,默默坐了回去。

韩起顺着山间的小路拾级而上,不一时来到一条小溪边。

溪水清澈见底,水中青荇游鱼历历在目。韩起想到最近楚昭忽然对各种石头泥土感兴趣,便蹲下身,想要在水中给楚昭找几块小石头带回去玩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