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将门凤华 饭团桃子控 2326 字 1个月前

闵惟秀一梗,擦,那你说被撸了?

简直是骗取同情心!

不等闵惟秀反应,姜砚之又说道:“可是我舍不得离开开封府啊!我要是去当提刑官了,不就没有人,跟闵五你一起断案了么?”

闵惟秀呵呵一笑,“没关系,人各有志。你喜欢断案,我喜欢拿棒子打人,都有事情做,人生就不会觉得无聊了。三大王,一路顺风,你啥时候启程,让路丙到时候通知我一声,我去送你。这些日子,真是多亏你帮忙了。”

姜砚之更低落了。

他不舍得闵惟秀,但是闵惟秀舍得他。

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说,他去求官家给他同闵惟秀指婚。

可是官家竟然不同意,说什么,他一个人已经够凶了,再加上闵惟秀,那就是大凶!

明明他们就是吉祥如意的一对好吗!

闵惟秀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得先回院子去了,今日是我三姐添妆,一会儿会有许多人来,我得过去帮忙招呼着。”

姜砚之点了点头,“那你去吧。等我走的时候,你一定要来送我啊。不过快要过年了,我说不定还没有走出多远,阿爹又想我回来过年,又叫我回来了呢!”

闵惟秀笑了笑,目送着姜砚之翻墙回了府,这才转身准备回小院子沐浴更衣去。

还没有走出多远,就看到大树之下站着的一个穿着蓝色长衫的男子,“东阳郡王何时来的,我竟然没有注意道。郡主呢?”

东阳郡王瞥了一眼墙头,笑道:“阿妹先去同闵三娘子说话了。我听到这边有兵器之声,便过来看看,不料看到三大王过来了。惟秀满头都是汗,如今天气凉,被冷风一吹,别着凉了。”

闵惟秀刚要接话,就感觉肩头一重,东阳郡王已经将一件披风盖在她的身上了。

闵惟秀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手。

他白皙的手,正轻轻的捏着红色披风上的系带,飞快的舞动着,不一会儿,就系出了一朵花儿。

闵惟秀觉得对比之下,她自己的手,简直不是手,是大猪蹄子。

“东……”

东阳郡王系好了衣带,飞快的退后了几步,若无其事的走了起来,让闵惟秀觉得,刚才的事情,好像是不值得一提,若是她专门说出来这样不合礼数,反倒是显得十分的矫情一般。

东阳郡王边走边摇着扇子,“惟秀小时候,都叫我柴凛的,现在却叫我东阳郡王了。这个披风原本是我给阿妹的,但是他说,惟秀最适合穿大红色,所以今日便让我一并拿过来给你了。”

闵惟秀笑了笑,“郡主总是想着我。”

“可不是,她在家中,一日三顿的念叨着惟秀惟秀,我这个做哥哥的,都要吃醋了。你若是有空,便多去我们府上瞧瞧她,她不久也要嫁人了。这世间女子不易,虽然她是郡主,成家是厚道人家,但是做人媳妇,哪里有在闺中松快。”

闵惟秀听得惭愧,上辈子她家中遭难,多少人落井下石,唯独柴郡主待她不离不弃,她是应该多去看她的。

第五十一章 在一起天崩地裂

闵惟秀那样想着,越发的想要去见柴郡主,匆匆的梳妆换洗了,穿了件半新不旧的衣衫,便朝着闵珊住的地方行去。

武国公府地方大,人又不算多,因此即便是庶出的小娘子,也都有自己的单门独院。

才一会儿的功夫,已经来了不少添妆的人。

闵珊性子豪爽,武将家中的闺女又不那么讲究嫡庶之分,来的一些小娘子,倒是颇为不凡。

闵惟秀踏脚进去,屋子里有那么一瞬间的鸦雀无声。

之前在太子的生辰上,她拿着狼牙棒去贺寿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后来又在小横桥把人打趴下了。

这开封城中,没有秘密。

一点儿风吹草动,都被许多人收到了耳朵里。

更何况闵惟秀这转变也太大了些,不亚于是陡然发现皇帝最宠爱的林娘子,竟然是个男人!

当然林娘子不是男人。

闵珊坐在床边,穿着一身石榴红裙,今日难得细细的梳了妆,还用了桃花粉擦了胭脂。

在她的左边,坐着笑眯眯的柴郡主,右边则是坐的闵珊娘家表妹李络,李络生了一张圆脸儿,看上去十分的憨厚。再往下便是闵惟秀的四姐闵姒以及闵珊未来的小姑子,成家八娘了。

说起来,最像是武将打扮的倒是成家八娘,她生得端是好英姿,上辈子在雁门关的时候,闵惟秀也见过她几回,算得上是一个将才。

闵惟秀想着,收回了眼睛,还有其他的一些贵女,都是闵珊的友人,同她不过是泛泛之交。

“三姐快些坐好,今日是你的喜日子,惟秀来给你添妆了。”

闵惟秀说着,从安喜手中接过了一个锦盒,打开一看,不少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首饰端是华贵,以金枝打底,上头红色的宝石,流光溢彩,让人转不开眼儿,看上去只能用六个字形容:老子就是有钱!

其实闵惟秀就不明白了,为何有人喜欢打这么重的首饰,这是给人戴的么?

一个鹅脖子戴久了,都能给你压成蛤蟆脖子!

打起架来,叮叮当当作响,简直就是告诉敌人,老子是个富贵肥羊,快来杀我!

除了换点银子花花,半点用处也无。

闵珊一瞧,赶忙摆手推脱,“五娘,这不是你去岁生辰,官家送你的生辰贺礼么?这个太过贵重,阿姐不能要。”

正在这时候,一道弱弱的声音插了进来,闵珊身边坐着的李络开口说道:“五娘,这乃是御赐之物,岂能随意转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