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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凤华 饭团桃子控 2665 字 1个月前

姜砚之将手枕到自己的后脑勺上,“我哪里有,我说给那王坤听的,并没有胡说,如今乃是战时,军中发生的事情,理应由你阿爹来惩治。但是你阿爹的性子,你是知道的,八成要说老蔡头有什么错,错的都是王坤,看红香多可怜啊。”

“这样处理,难免落人口舌,等到王坤奏上一本,没有地方说理去。而且老蔡头今日逃过一劫,不出几日,上了战场,保准死得透透的。我这样做,也算是还了他那句扯蛋之恩了。”

“而且,军棍也打了,人还世代为奴了,便是依照大陈律,也是说得过去的,至于我收去养马,那更是好说了,我中原之地,要寻一个这么会养马的人,可当真不容易,你别说,那老蔡头到了京城,还是个香饽饽呢!”

“同样是做官的,同样是人,为何金榜题名的人,就比旁的人从轻处罚呢?收复燕云十六州的功绩,倘若还比不过考上进士,那岂不是让天下将士寒心?”

闵惟秀脚顿了顿,看着姜砚之圆滚滚的背影,不知道为何,心中滚烫起来,她捂了捂心口。

姜砚之说着说着,见身边没有人影,吓了一跳,心中暗道不好,十多岁的小娘子,谁喜欢听人一直说这些枯燥的大道理啊,简直跟爹娘一样叨叨,惟秀该不是生气了吧?

他一回头,便见闵惟秀一副西子捧心的模样,着急的问道,“惟秀,莫非你发了急症?”

第三百二十七章 连下四城

你才得了急症!尤其是你那个恶毒的喜欢扎针的养母,才得了急诊!

闵惟秀满脑子都是一个词语,东施效颦。

相传春秋战国时期,有一美人西施犯有心疾,经常捂心而走,世人都夸她这样柔弱又美丽,这话儿,被一个丑女东施听见了,东施也学着西施的做派,却被人骂丑爆了。

美女胸口痛,那就是动作雅致,丑女胸口痛,那叫你犯病了吗?

姜砚之这厮,怕不是以为她在学东施吧。

闵惟秀觉得收回之前心中的触动,哼了一声,松开手来,“我能有什么急症,不过是饿了,想吃烙饼了。”

姜砚之一头雾水,头一次见到饿了不捂肚子捂胸的人。

他胡思乱想了一番,突然恍然大悟,嬷嬷同他说过,女人都有难以启齿的几日,这时候,问起啥来,她们都支支吾吾的,莫非惟秀就是?

他顿时觉得自己真相了,“一会儿我让路丙给你去煮碗红糖鸡蛋,去附近的农家买一些来,应该是有的。”

闵惟秀简直莫名其妙,她好端端的为何要吃红糖鸡蛋?不过有红糖鸡蛋吃,总比没有好啊!

她想着,满意的点了点头,“路丙连红糖鸡蛋都会煮?”

姜砚之点了点头,“可不是,我有时候查案子,去得远,都是路丙打猎回来给我烤兔子吃的,他连烤兔子都会,煮个鸡蛋应该是小菜一碟吧!”

两人鸡同鸭讲的一番,高高兴兴的朝着造饭的伙房走去,烙饼子,烙饼子,你咋这么香!

又是一夜无话。

老蔡头被打了之后,便被姜砚之的侍卫带走,去附近寻了个庄子养伤去了。

姜砚之怕王坤小人,还特意留了两个人守着他,有一句话,他没有对闵惟秀说,他想留着这个人,把那红香的故事再说一遍,说给他阿爹听。

也让他阿爹听一听,武将的苦。

大军在代州短暂修整,很快便朝着寰州进发,这是燕云十六州之一,燕云十六,有九州地处太行山的西北,七州在北支的东南方向,寰州乃是九州之一。

武国公虽然在军中吹下海口,但真打起仗来,依旧是行事谨慎,闵惟秀虽然成了前锋大将的一员,但是手底下并无一兵一卒,完全是一个自由人,跟着闵惟学打头阵,一通胡砍乱杀。

说到底,她本事再高强,在她阿爹眼中,也不过是个纸上谈兵的家伙罢了,闵惟秀乐得如此,这样她能够在混战时,自由的穿梭,若是她阿爹哥哥有危险,她能够第一时间赶过去救援,而不担心部下会群龙无首,无人号令。

风中已经有了春意,不再那么寒凉,王坤自打那日之后,便当真吓得卧床不起,人都瘦了一圈儿,军中士气大盛,如今正是进攻的好时机。

闵惟秀提着狼牙棒,望着就在眼前的寰州城,心中那叫一个五味杂陈。

她知道,这一场仗,她阿爹不但会打赢,而且会一路赢下去。

上辈子也是这样,捷报频传,刚开始的时候,有很多反对的声音传来,但是等到武国公连下四城的时候,开封府已经是一片欢腾,人人都欢欣鼓舞,说今生有望瞧见燕云十六州回归,终于有脸去见底下的老祖宗了。

就连官家,都准备好了要祭天,那一阵子,武国公简直是水涨船高,连武国公过去做下的一些荒唐事,都险些被人忘记了。可是站得有多高,就摔得有多疼。

就在大陈的军队打下应州之后,情形便急转直下了。

闵惟秀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还活着的人,都支支吾吾的,闭口不提。

他阿爹还活着的时候,只当她是闺阁中的娇女,哪里听得这等战场血腥之事,那会儿也是她不懂事,沉浸在闵惟学的战死之后,意志消沉,又大病了一场,等她好了之后,已经家破人亡,全成定局了。

真相,就摆在她的眼前了,只要攻下了寰州,接下来便是朔州,云州,然后就是应州,该来的事情,就会来了。

闵惟秀想着,握紧了手中的狼牙棒,她往后看了看,虽然看不见姜砚之的身影,可是她知晓,姜砚之就站在她的身后,站在她的大后方。她的阿爹同哥哥们都还好好的活着,一切都还来得及。

“谁敢出城与我一战!”闵惟秀挑了挑眉,狼牙棒一指,指向了敌军。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黑白袍子,像是死了亲爹一般的少年郎,站了出来,“你是成家的,还是闵家的,大陈的软脚虾们,哪里敢如此大声说话。看你生得唇红齿白的,不若来我大辽,我们的北院大王,最喜欢你这种了,可比你在大陈,有造化多了。”

闵惟秀不为所动,战场挑衅对骂,那都是常有的事,而她习惯的是,不哔哔,直接动手。

她二话不说,拍马而上,举起狼牙棒就朝着那少年挥去,这厮在契丹人之中,算得上是单薄的了,却使的一板斧,显然也是个有二把子力气的人,才会同她一样,被派来打前锋。

大陈军中的人心都到了嗓子眼,虽然闵惟秀之前打架英勇,但是她到底是第一次上战场,万一腿软了,一招就被人劈死了,那可如何是好?

可他们不知道,上辈子的闵惟秀早已经身经百战,别提怕,连慌乱这种情绪都从她的脸上找不到了。

她的马快,一个纵身便到了那小将军身边,一棒子挥过去,小将军哂笑一声,不但不躲,提着斧头便来相迎接,“这大陈朝除了武国公使狼牙棒,其他的都不过是东施效颦。”

去他娘的东施效颦,别跟老娘提这四个字。

闵惟秀想着,手上又加大了几分力气,这一棒子下去,那小将军还没有回过神来,手中的斧柄就直接被砸断了,那狼牙棒朝着他的面门直接砸去,周围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闵惟秀眼都不眨,毫无收势,气势如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