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孙协安终于露出了笑容,方言舒了一口气,最后正经劝了两句:“哥们儿,我看你这个状态,是栽在这姑娘手上了,要没啥其他不好的,结婚就结呗,你要想明白了,回去找找人家姑娘,小手摸着,俏皮话哄着,她要心里有你,保管立马哄回来去民政局。”
孙协安摇摇头:“难就难在想明白。”
方言酒瓶子又开一瓶:“要想不明白,就先喝酒喝着!醉了,更容易看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于是,孙协安和方言就喝醉了。
孙协安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被方言送回家的,但是他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到那年,他还是在德国读书的穷学生。
有那么一天,他从图书馆回来,准备换了衣服去打工,在这个短短的间隙里看了一眼邮箱,笔记本咯哒咯哒,吐出一封邮件提醒。
里面是他的高中同学,一个名字他都模模糊糊记不清楚的女同学问他,能不能帮她的一个朋友买本书。
托马斯曼的《魔山》,她说这个好友特别喜欢这本书,问他能不能帮忙买到初版,如果买不到,能不能帮忙买个德文原版,用以让这个朋友珍藏。
他扫了一眼,没来得及回复就匆匆去打工了。
逼仄的中餐馆,人潮汹涌,肯德基去中国卖快餐,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中餐馆在欧美的所有城市都开成了快餐店。他是收银又端盘子,还要洗碗。
累吗?也不怎么累,现代化早就解决了脏乱差,洗碗也就是收拾收拾骨头和食物残渣,然后把碗丢进轰鸣的洗碗机。
他最大的感受是孤独。
他很少打越洋电话,只是定期报平安。课业很忙,孙爸和他都还为着何田莲的去世而心伤。相对无言,翻来覆去总是只有那么几句。
我很好。
功课很忙但是能坚持。
打工很累但是能坚持。
注意身体。
吃好点。
穿暖和点,要跟着季节加减衣服。
同来读书的土豪们邀他去参加party,他没有兴趣。穷人在解决温饱之前,是没资格休息的。
生活似乎一成不变,除了读书,就是打工。忙忙碌碌,波澜不惊。
所以他擦桌子的时候,想到下午那封邮件,心里有点异样的触动。
找德国留学生,帮忙买一本德国的原版书。而动机,不过是单纯的喜爱。
对一件事,一件物品,单纯而无条件的喜爱,究竟是出自什么样的内心诉求?
孙协安从小到大,总觉得他身边的一切都明确而充满目的,为了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所以努力读书,读完本科读硕士,读完硕士出国进修,为了能让自己的生活质量高一些,所以努力打工,为了能拿到好的实习机会,所以努力写essay,为了能怎样怎样,所以怎样怎样,已经是一条铁一样的人生哲学。
单纯因为喜爱某件物品,不计成本的付出,单纯因为喜欢某个人,不计原则的投入,在他曾经的生活理念中,都是失去目标的无意义行为。
从目的出发去做事,才是他脚踏实地的选择。
任性,本就是土豪的选择,踏实,才是*丝奋斗的基调。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位朋友对于这本书的追求,让他有种莫名的触动。
然后这个梦戛然而止。
☆、第一笔债
孙协安醒在宿醉过后的生不如死里。
喉咙里面像吞过炭,又干又辣,胃气一股一股泛上来,带着令自己作呕的食物气息。头痛欲裂,就像前一晚被几个彪形大汉狠揍了一顿。
方言睡得四仰八叉,裸着身子,一条腿压在他胸膛上。
孙协安翻身坐起,给了自己五秒钟适应一下时间和地点。刚工作不久,有段时间出差很多,天南地北满地飞,他每次醒在各个不同的酒店里,睡醒的时候,总要在酒店的房间里反应一会儿现在是在哪里,什么时间,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和徐静贞同居为止,他醒来时分,如果模模糊糊摸到身边真真切切的她,就知道,现在是在家,她就是帮他守着家的那个人。
一场让他不想再重温的宿醉,清清楚楚告诉自己,现在,徐静贞是真的搬出去了,他曾经模糊有着家的温暖的那个地方,确实出走了一个最为重要的角色。
他揉着头,跌跌撞撞走到书架面前,眯着眼睛,抬头寻找。
那本德文版的《魔山》还静静躺在书架上,原来,徐静贞忘记带走了。
书用嫩黄色小花的包装纸包着书皮,年代已久,嫩黄不再,只有一层日月荏苒之后焦而干的黄。
他拿下那本书,上面贴着一个苹果形的不干胶标签,因为年代久远,不干胶已经失去服帖,倔强地翘着,上面用签字笔留下几个汉字“第一笔债”。
孙协安看着那本书,眼中微微泛起酸而热的感觉,然而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坚强习惯不许他的眼泪落下。
“这什么?”方言揉着眼睛从他背后一把抢走了书。
孙协安怒吼:“给我滚去把衣服穿上,哪有内裤都不穿满屋子乱晃的客人。”
方言不以为意:“法文?德文?就你这种海归的高材生才能看懂。”一把扔回。
孙协安眼疾手快伸手接住,放回书架。
方言这么一闹,倒把孙协安那点伤春悲秋的情绪冲淡了。生活的残酷之处就在于,无论你受伤失恋,地震洪水,轻伤不下火线,只要一息尚存,就只能乖乖地收拾东西出门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