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钢笔(2 / 2)

一路上初中,升高中,都很顺当,虽然后来只是考了医科大专,但是在八十年代,一个姑娘家能考上大专也是轰动十里八乡。

轮到老四这一代时,高考竞争其实是更加大了。

高考刚恢复时很多人都是急忙忙拿起书本,考题也不出教材之外,有时靠天份就可以冲进大学,像何芳、赵永奇这种没时间摸多少书,多靠的是天分,别人没黑没夜的看个几遍,他们可能一遍就记住了。

最操心的肯定就是老五了,只寄希望这辈子能磨磨那性子,是再好不过的。

回到家的时候,李和渴死了,桌子上拿了茶壶,茶壶里灌得是李老头的冰镇酸梅汤,只是如今搁了小半日,已不在冰了便是,随手给小碗中倒了小半碗,一咕噜的喝光了。

何芳进了厨房想用肉末,胡萝卜做个什么菜,结果没有胡萝卜,只得切了黄瓜丁,把肉末先炒进锅里,然后把黄瓜放进去。

何芳对付霞道,“你把我堂屋的几个编织口袋拿到厨房来,里面有我从家里带来的吃的,咱晚上吃。”

付霞拿过来的时候,何芳直接把所有的东西都掏出来了,“这是野猪肉,我切一块下来,剩下的你用盐水抹一遍,要均匀了。挂到葡萄架子底下就可以了,还可以晒几天,哪怕入冬了也能吃,不怕坏”。

李和看到这么大的野猪后腿,猛然吓了一跳,“这猪可够大的?”

何芳得意的道,”我们那山上的黑熊,野猪,傻狍子,马鹿海多去了,山鸡、兔子这些就更不用提了。山里人打猎都要成群结队,聚上至少10条猎狗,一个人进山都是白瞎。东北森林中最大的野猪有500公斤以上,这就是“千斤猪”。通常野猪比狗熊可怕多了,只要不是一枪撂倒,野猪找准机会冲到你面前……“

李和不信的道,“糊弄鬼呢,野猪比狗熊厉害?”

何芳鄙视的看了李和一下,”没见识少说话,野猪厉害之处不只在于它的獠牙,而且是因为它的皮,就野猪皮最恐怖,是和肉长在一起的,需要用到一点点割下来,而且野猪喜欢在松树上蹭身体,皮上就沾了不少松油,然后再到土地上打滚,所以野猪的皮就象盔甲一样。“

晚饭做好的时候,何芳酒也不愿意喝了,饭明显吃不下,只是随意扒拉了两口,“哎呀,不行了,不行了,上下眼皮斗架呢,我要赶紧去睡觉了。”

李和跟李老头碰了一杯,又得意的看了何芳一眼,“来,咱爷俩喝,光牛皮吹得响没用啊”。

付霞低着头,忍不住笑出了声。

何芳啪嗒筷子一拍,拿起桌子上的酒,眯着眼睛道,“那比划比划,谁先跑谁王八蛋小狗”。

李老头不想惹祸上身,笑呵呵的道,“你们年轻人喝,我年龄大了,要早睡了。“

付霞一看情况不对,立马借着去厨房的借口,也一溜烟跑了。

李和急忙把何芳手里的酒拿下,笑道,“别啊,你看,你刚回来肯定累了,喝酒伤身,对身体不好。还是赶紧去睡觉吧。”

“不是你要跟我叫阵吗?”

“开玩笑,纯属开玩笑。你看我现在不是为你身体着想,不让你喝嘛”

“真的?”

“真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