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常新打扮一新约上几个狐朋狗友,开着车就出门了。
他们去了先前一直玩儿的会所。鹏城近段时间查得严,很多会所都闭门歇业了,不过这家会所背景深,私密性极高,不是他们这圈里的没有人知道。
任常新选了个漂亮男孩陪着,其他的几个纨绔子弟也根据自己的口味找了人陪。一群人在里面疯玩了一阵。任常新正在喝酒,一个人凑了近来,“任少,听说上个月在xx酒吧带了个人出去。”
操!哪壶不提提哪壶!不就是他和冯意酒后乱~性的那件事嘛!
任常新头皮发麻,恨不得赏给那人几个嘴巴子。不过他知道这事必须得说,他那天晚上闹得动静太大,这圈里早不知怎么添油加醋,描绘成什么样了。
事后任常新回忆起当时的那一幕,自己被冯意打横抱出酒吧,想想就觉得几辈子的老脸都给没了!
任常新打小儿起就长得漂亮,眉目精致,雪白小脸,尖尖下巴,跟个女孩似地,最麻烦的是他有个变态的母亲,天天拿他当模特给他穿各种漂亮的裙子戴各种假发。小时候任常新经常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男是女。
虽然没有人敢当面说他,但免不了背后议论。
初中时他无意中听到别人在后面说他不男不女,娘娘腔,任常新气得浑身发抖,从此之后他将所有的女装假发都撕了烧了扔了,发誓再也不让别人有机会这么说他。
可没想到十五岁那年他发现自己喜欢男人,这让他彻底崩溃。难道他要当个女人?和男人在一起!内心里深深的羞耻以及严重的自我嫌恶笼罩了他。
直到两年后他才算重新建立起了三观,并且发誓他只当1。就算是和男人在一起,他也要当上面的那个!做个征服男人的男人!
所以虽然他长得十足十的零号,精致漂亮得跟一娃娃似地,可在每段关系里他绝对占主导。他家财大势大,遇到的情人大部分都是或者柔弱或者老实那一挂的,所以每次他都是1。
要不是一时失手搭上了冯意,恐怕他现在还不知怎样逍遥自在呢。
任常新冷哼了声,甩开那人搭在他肩头的手,冷冷道,“怎么着?有问题?”
那人被落了面子,有些挂不住。他虽然家势比不上任常新,可也是一贯被人捧着的主,怎么受得了。正想冷嘲热讽一番,可一抬眼就见到任常新那漂亮冷艳的侧颜,尤其是那双眼睛,凉凉的,冷冷的,明明是冷冰冰的模样,却生出万种难言的滋味。
任常新轻轻扫过他的那一眼,就如同羽毛撩拨着他的四肢百骸,痒痒的,麻麻的,恨不得能扑上去亲上任常新一口。
那人心里浮起了念头,真他妈地尤物!
可惜任常新的家世背景不是他能惹得起,要不然他肯定会下大价钱要了任常新。
任常新哪里知道这人千丝万缕的想法,他淡淡道,“那人就是个雏儿,看着好,实际什么都不会,还得爷手把手地教。耐力也差,玩儿了不到半夜就晕了。”
这种攸关面子的大事,哪怕撒谎他也得圆了。咬牙切齿地将冯意贬了个遍,逞了个口舌之快。
一众人就又是捧又是哄,将任常新逗得很是开心。身边陪着他喝酒的男孩更是偎依在他怀里,软得跟水似地。
要是往常,任常新肯定是逢场作戏,各种调戏。不过今天他有点没心情,并不想和这男孩纠缠。不过这男孩什么时候见过像他这样漂亮的爷,哪怕是倒贴他都愿意,于是使出百般的花样恨不得当场两人就做了才好。
幸好被人打断了。
一个常和任常新玩儿的人做到他旁边,两人碰了几杯酒,那人又闲聊了几句,就扯到正题上,“常新,我家那个投资跟你爸说说呗。做起来挺赚钱的。利润起码得是这个数。”
任常新笑了笑,并不作声。他虽然玩世不恭,不思进取,可也不是傻子。这个事这人和他提了好几次了,每次都给他推搪出去。明摆着就是亏钱的玩意,也不知道这人是脑子秀逗了还是存心骗他的,非得让他也跟着投资。任常新也不是什么好鸟,他自己不投,也不点破,笑嘻嘻地和这人打起了嘴巴官司,但就是不说重点。
玩儿归玩儿,事情他还是拿捏得住分寸的。他们这圈子里的,真正的富二代有,但也不少陪喝陪吃陪玩的,一起玩玩可以,他不介意给他们玩儿买单,但是如果想将他当傻子玩儿,那就看谁才是真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