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长闵自然是紧追不舍,吴忠义忽然往山林里跑,这愈发证明了吴忠义身上嫌疑很大。
开了一阵,柳长闵为了不让吴忠义发现,将车开进了一个茅草堆当中,暂时隐藏了起来,然后他自己轻手轻脚地紧随而上。
这树林当中的山路,并不好走,他知道吴忠义就是开车,也开不了多远。
当他追去一千五百米左右的时候,果然发现前面没路了,而吴忠义的老爷车也停在一个草坪之上,车子熄火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
柳长闵小心翼翼地观察了起来,从怀里拿出了一个望远镜来,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偷偷地用望远镜向前瞄去,透过车窗玻璃,他发现车里居然早就没有吴忠义其人了。
“咦?人哪里去了?”
柳长闵疾疾地将望远镜转向其他地方,搜索了一阵,终于看到一个背影消失在东北角方向。他立刻跟踪了上去。
可是当他追过去四五百米的时候,那背影忽然又不见了。
“吴忠义这狗东西跑得还挺快,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竟连他半点踪影也没看到。”柳长闵怎么寻也寻不到,索性就收起了望远镜,凭直觉向前蹑手蹑脚地前进着。
而就在距离他两百米之外的一个土坑当中,一个身上已经换了一套迷彩服的吴忠义躲藏在草丛当中,手里端着m99狙击枪的枪托,眼睛通过瞄准镜已经瞄准了柳长闵身上的死穴了。
吴忠义不愧是以前从特种大队出来的,一进入丛林,他就是王者,在丛林穿梭的速度,少有人能跟得上他。
而且他还自备了迷彩服,在丛林当中作战,切忌穿色彩鲜艳的衣服,一旦有人穿了色彩鲜艳的衣服,譬如白色、红色等等,那等于就成了一个活靶子,会被躲在暗中的人,轻易射杀。
而如果换了迷彩服,那就等于跟森林融为了一体,敌人就没那么容易可以发现他。
正如眼下,那柳长闵就如瞎子一样,完全忽视了吴忠义的存在。
而吴忠义如天空中飞行的鹰隼一样,犀利的眸子早就盯准了地上活蹦乱跳的野兔,他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则就是必杀之式。
狙击枪的威力,穿透力极强,射中人体,就算不是要害部位,也会让人去掉大半条命。
“好久没有体验丛林狙杀的感觉了,当年杀的是边境入侵者,而今却是杀华夏过庞然大物柳家之人。若非你们柳家人要对我外甥和我儿子动手,我也不会随随便便就杀了你们,要怪就怪你们自己。”
吴忠义判断温湿度、风速,远程射击,风速是最需要注意的,因为子弹一旦射出,那便是偏之毫厘,差之千里。
“砰!”
扳机忽然一扣,即便有着消音器,枪声还是不小,在这安静地丛林当中显得很清晰。
柳长闵正在往前走着,左脚刚刚抬起准备前跨,突然他额头上一缕鲜血飙射而出,有一颗子弹从他后脑射来,从前额射穿,子弹带着鲜血和脑浆喷射而出,只这刹那间,他的身体就控制不住平衡,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