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红颜风华录 华飞白 4395 字 21天前

天色渐渐暗下,白日里显得格外荒凉萧瑟的沙漠隐藏在夜色之中,只露出影影绰绰的起伏形状。呜咽的风声骤然而起,宛如无数沉眠的猛兽忽然从睡梦中惊醒,发出威胁的低吼声。李遐玉收回目光,便听前头传来众人的欢呼声,想是已经到达绿洲了。

眼下商队行走的大漠因在黄河以南,时常有地下暗河隐伏,绿洲宛如串在暗河上的珠玉,并不难寻。他们今日寻得的绿洲并不大,只是一截暗河露出了地面,留下潺潺一段溪水,旁边生了一丛胡杨林。

行商们将骆驼牵到胡杨林中,让它们环绕起来,而后在骆驼们中间建起了简易帐篷。他们常年在外行走,做起这些事来自是驾轻就熟。不多时,一群人便围坐在火堆边,高声谈笑,喝酒吃肉,十分轻松欢快。

作为这次商队的管事,自然比寻常胡商想得更多些。不仅须得安排护卫在周围巡逻,还需关照那几个来头确实很不小的少年郎。因实在忙碌,管事便吩咐手底下的伙计,去瞧瞧那三个少年郎可建好了帐篷,是否用了夕食。他还特地让伙计送去些古楼子、胡饼、烤饼,以及风干羊肉等。

那伙计抱着一堆吃食,心中不免嘀咕起来:那三兄弟究竟是什么人?管事待他们居然如此尽心尽力?他们都是康家雇佣的人,便是康五郎君亲临,恐怕也只有这等待遇了。到得三头骆驼边,伙计便见三兄弟正忙着:两个年纪稍长的少年郎很是利落地在胡杨树下搭帐篷,年纪最幼小的弟弟则在火堆边烤胡饼,时不时撒些香料,传出诱人的香味。

伙计说明了来意,将所有吃食都留下,李遐玉便将烤热的胡饼与他带回去尝一尝:“烦劳替我们兄弟几个谢过管事的好意。另外,还请帮我们捎带一句话——若是管事今夜有了闲暇,我们兄弟三人有些事情想要请教于他。”

伙计自是点头答应,隐隐觉得有些能够理解管事待他们为何如此殷勤。虽说平常的时候,兄弟三人无论衣着打扮或是言行举止都很是寻常。但若是与他们亲近一些,便总觉得他们确实有些与众不同。尤其是两个相貌俊美的弟弟,就算是说话也透着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收拾妥当之后,谢琰与孙夏便在火堆旁坐下,吃着李遐玉烤的胡饼,喝着热乎乎的羊肉汤、刚煮沸的羊奶羹,浑身上下都透着暖意。辛苦地走了一日,也只有在享用夕食与歇息的时候,才发自内心地觉得无比愉悦。

“阿玉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孙夏啃着胡饼,“饼烤得很酥脆,香得很!羊肉汤、羊奶羹也好喝!果然,元……阿玉真是能干,什么都会!”他食量惊人,一口气吃了四五个大胡饼,犹觉得有些不足。

“确实是人间美味。”谢琰笑道,“尝起来比家中做的还好些。阿玉可是放了什么特别的香料?前两天似乎并没有这般好滋味。”他出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世家,便是早就没落了,家中的衣食住行亦无不精致。他虽说什么都穿得、什么都吃得,但品尝到美味依然十分敏感,很轻易便能辨别不同的味道。

“我用茶饼与一位行商换了种他自西域带来的香料,据说叫‘安息茴香’(孜然)。在胡饼和羊肉中加了些,果然味道不错。”李遐玉道,“还剩下一小袋,带回去给祖父祖母尝尝鲜。”茶如今是风靡长安之物,一块好茶饼亦是相当难得。就算安息茴香十分珍贵,以物易物也算是等价交换了。

“这安息茴香似乎确实罕见,若论价值,应该比胡椒更金贵。”谢琰道,“回去之后,可问问康五郎君,让咱们家的商队也跟着去西域进些安息茴香与胡椒。”自从与康五郎、石氏相交之后,柴氏便索性做起了行商生意,跟着康家在西域、长安之间往来,在灵州开了好几间卖西域、长安风物的铺子。赚取的资财,则专门供李遐玉、谢琰养活女兵部曲之用。

“阿兄,什么时候咱们也随着自家商队去西域走一走?便是凉州、甘州、肃州、沙州等地,我也不曾去过呢。总觉得若是一直待在灵州、夏州,眼界仍是有些狭小。”李遐玉又道,“而且,咱们那群部曲女兵也很该多出门历练。跟着别人家的商队,带着女兵实在不方便,只能让部曲充作护卫同行。咱们自己的商队,便应该无妨。”

“说得是。”谢琰道,“剿灭马贼之后,我们便去与祖父、祖母说,他们定会答应。”

三人用完夕食之后,便开始查看绿洲附近的地形。这片胡杨林太过稀疏,一眼便能看得十分清楚,倒也不虞马贼会藏身其中、悄悄来袭。当然,商队亦是藏无可藏、避无可避。不过,有胡杨树遮挡一二,也总比开阔之地更好些。

“小郎君,周围已经查看过了,暂时并无异状。”一个作护卫打扮的大汉从胡杨树后转出来,沉声道,“不过,便是没有马贼来袭,也可能会有狼群出没。”虽说如今已是仲春时节,但北地仍然寒冷得很,猎物亦依旧十分稀少。狼群整个冬天都在忍饥挨饿,发现一众“膘肥体壮”的猎物之后,自是绝不可能放过。

“若只是狼群,便交给你们处置。”李遐玉道,“我有些担心,马贼狡诈,会趁着商队被狼群围击的时候前来取渔人之利。”狼群要的是猎物,而不是那些不能吃的货物,于马贼而言,说不得还省了些杀人抢夺的气力。

“阿玉说得不错。”谢琰沉吟片刻,“若我是马贼首领,必定也不会放过如此良机。若是有狼群跟在商队后头,马贼可能就在狼群之后。且先注意着周边的动静罢,及时示警。若是当真有狼群,寻常商队护卫自是没有你们那般的好身手,适当受一些看起来严重的轻伤才在情理之中。”

“此计大善。示之马贼以弱,让他们失去警惕,也好突然反击。”李遐玉颔首。

那大汉便行了叉手礼:“某明白了,这就传讯下去。三位小郎君也小心些。”

夜色渐深,吃饱喝足的行商们都钻进帐篷休息去了,只有数十护卫仍尽职尽责地守在绿洲四方,轮值换班。到得黎明前,沙漠中猛然浮现出一群眼冒绿光的饿狼,他们立即大喊起来:“狼袭!有狼袭!!”

正在睡梦当中的李遐玉闻声翻身而起,迅速检查了藏在靴子里和袖中的匕首之后,便作一脸惊恐状走出了帐篷。谢琰、孙夏紧随其后,两人手中都执着一柄看似平凡无奇的马鞭,似乎像是好不容易才翻出来的“武器”。

“呔!那边的三兄弟!赶紧牵着你们的骆驼过来!!先围在一起!”

“别慌张!不过是一群狼而已!将骆驼拴紧,别教它们吓得跑了!”

“安心罢!商队有护卫呢!!”

“咱们也不是吃素的,在大漠中行走,谁不曾杀过狼?!”

数位行商发现了他们,很是热心地指点宽慰起来。商队管事也忙派了伙计去接应他们:“莫慌张!人先过来!就算骆驼跑了,也不会走远!!”

三人牵着骆驼与他们汇聚在一处。除了护卫之外,商队拢共二十来人。康家的管事伙计加起来不足十个,剩下的都是跟着商队结伴同行的胡商。不过,大家带的骆驼却很是不少,林林总总加起来将近一百头。因护卫带得很足,商队确实并不惧怕狼群。然而,骆驼嗅到狼的气息之后,却有些焦躁起来,都想挣脱缰绳逃走。

行商们轻轻拍打着骆驼的头部,抚摸它们长长的颈部以示安抚。李遐玉、谢琰、孙夏见状,也似模似样地跟着照做。他们的骆驼原本一直在拉扯缰绳,但见周围的骆驼都安稳地卧了下来,遂也安静许多。

“哈哈!小兄弟!安抚骆驼可不能这么用力!”旁边的行商笑道,“你若是再拍下去,可别将它惹恼了!”说着,便手把手地教起了孙夏。孙夏一向喜爱马与骆驼,便有些笨拙地跟着学起来。

李遐玉与谢琰靠在骆驼上,仔细观察周围的动静。护卫已经退到了附近,围成一圈将商队与骆驼都保护起来。狼群由二十来头狼组成,散发着幽幽绿光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众人,时不时发出几声震慑的狼啸。

商队管事来到两人身侧,低声道:“狼群比原先想的更多些。骆驼倒是不打紧,护着人就好,大家应当也能理解。”他话音方落下,发现狼群数量不少的行商们便不再说笑打趣,纷纷露出了凝重的神色。

“这些货物都是大家的心血。”谢琰道,“想来他们也宁愿齐心协力共同杀狼,而非弃下骆驼不管。咱们数十个人,也不怕斗不过这一群狼。”

管事便道:“我们冲出去杀狼倒也无妨,不过三位小郎君可得小心些。”

“管事尽管安心罢,我们兄弟不会随便逞能。阿弟有我们护着,应当也安全无虞。”

说话之间,商队诸人便都走出了骆驼群,手执胡刀,与护卫站在一处。狼群谨慎地观察着他们,许是在权衡到底能不能从这么些人类身上讨得好处。不过,数十头骆驼实在是太诱人了,它们根本舍不得放弃,长啸之后便猛地扑了上来。

转眼间,商队之人就与狼群对战厮杀在了一起。饿狼凶猛,保护货物的胡商们也同样凶猛。一时间嘶吼喊杀声交织在一处,血肉横飞,异常血腥。谢琰取出弓箭,看着谁落在下风,便射箭相助。为了藏拙,他也并未太过用劲,准头亦偏了几分。饶是如此,每一箭都射中,也足以让众人纷纷轰然叫好了。

孙夏有些闷闷地坐在一旁,压低声音道:“阿琰还能射箭,我却什么都不能做。”他也想冲出去,勇猛无比地杀狼。“唉,阿玉,马贼真的会来?我有些按捺不住了,双手都痒痒得很。”

“大兄贴在地上听一听。”李遐玉匍匐在沙地上,细细听着周围的动静。虽说大家的脚步声很重,狼群的步子也有些纷乱,但马蹄声到底是不同的。便是在纷繁嘈杂的声音之中,她也能辨别出来。

孙夏也仔细听了,立即面露喜色:“果然来了!!”说罢,他转身就要去翻骆驼驮的货物——他用匕首、胡刀都很不趁手,所以将双斧藏在了货物里头。

李遐玉赶紧拉住他:“大兄,双斧有些太醒目了。我给你一把匕首,且先随便用一用。待会儿看我的暗号,再取出双斧冲杀。”

孙夏点点头:“都听你的。”说着,他接过玩物似的匕首,仍是有些不满意地撇了撇嘴。

李遐玉又对谢琰道:“阿兄,马贼来了,咱们见机行事。”

谢琰放下弓箭:“狼群也快要杀光了,他们确实是时候出现了。”按照他们之前的安排,护卫们都或多或少地受了伤,有些看来伤口血肉翻卷,很是严重。便是胡商们,也多有受伤的,脸上满是疲惫之色。马贼们见状,自然会以为时机已到。

他话音未落,便听胡杨林外传来马蹄之声,有人十分嚣张地哈哈大笑:“本来以为只能看到一地尸首!没想到这一群人倒还有两下子!!”

“不过都是纸糊的灯笼架子而已!!”

“嘿嘿!大漠鹰在此!!识相的赶紧将身上的钱财都交出来!!”

“给老子听着!将货物和骆驼全都留下!或许俺们会考虑留你们一条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