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红颜风华录 华飞白 4978 字 21天前

崔尚书并未在灵州停留太久,不过两三日之后,他便领着由数百府兵充作的扈从,启程前往漠北薛延陀牙帐。若非须得给灵州刺史一个面子,参加他家早便筹备好的宴饮,恐怕他拔营离开的日期会更早。不过,也正因此,李和得了闲暇带着谢琰回了一趟别院,与家人团聚之后,这才远行而去。

也不知李和究竟与柴氏说了些什么,李遐玉发现,祖母竟然生出了长留灵州的打算。且不说连续的宴饮活动,柴氏场场不落;亦不提端午竞舟的热闹,孙夏、李遐龄与孙秋娘都很是开怀;便是因天候渐渐炎热的缘故,灵州官眷们的活动少了许多,柴氏也并未流露出半分回弘静县的意图。

她心中疑惑,却并未出声询问,而是仍旧有条不紊地继续磨练武技。至于那些纷繁的帖子,千篇一律的宴饮活动,于她而言已经毫无吸引力。柴氏见她接人待物泰然自若,很快便学了几分为人处世的手段,也并不再勉强于她。倒是孙秋娘为了观察世家贵女们的衣着装扮,便于她做出更时兴的衣衫长裙,偶尔会陪着柴氏出行。

这一日,李遐玉正独自在别院中练习刀法。只见她身姿轻盈地腾挪移动着,手中的刀却干脆利落毫无花哨之势,寒光闪烁之间便是夺人性命的杀着。她所学的刀法是柴氏传授的,拢共也就四十八招,使起来走的是轻灵一路,杀伐之气却丝毫不减。这路刀法很有些借力打力、闪避奇袭的意味,在战场上拼杀,便是对上好几个莽汉也不会落在下风,十分适合女子。

思娘、念娘也只穿了一身短打,一个手执长枪,一个甩动长鞭,在旁边对战。长枪左冲右突,长鞭残影如虹,一时间不相上下。另外几个年纪小些的婢女侍立在一侧,目光中充满了敬畏之色。

“元娘,都督府家的十娘子、十二郎君来了。”李家二管事李败禀报道。大管事李胜留守在弘静县老宅中,只他带着数十仆从跟着柴氏来了别院。平时他也只是打理些外院事务,但因来客身份尊贵,所以才特地将贵客引了过来。

他话音未落,便听李十二郎惊道:“想不到元娘你居然会刀法?连你家婢女也使得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法和鞭法?!”他毫不掩饰脸上的惊讶,侧首望向旁边的李丹薇,嘟哝道:“说不得还能和阿兄他们打上一场呢!”

李丹薇戳了戳他的额头:“不许转什么奇怪的主意。元娘修习刀法不易,也并非是为了炫耀,不需要引起旁人注意。说来,我倒是越来越羡慕元娘你了。当初我想学祖父的剑法,祖母、阿娘却说小娘子不必学这个,死活拘着我不让学。若是那时候当真学了,或许还能与你对战呢。”

李遐玉又从头到尾将四十八式都练了一遍,这才收势停了下来。婢女们立即上前替她拭汗,捧上水盆供她洗手。待简单收拾一番之后,她方对着李家姊弟二人笑了笑:“十娘姊姊若是不嫌弃,刀法、枪法、鞭法都尽可随意学。只是,每日须得抽出几个时辰来我家,让祖母亲自教你。”练了一上午,她的气息并不纷乱,脸颊却涌动着红晕,一双明眸也晶亮灿然,容色比平常还更盛几分。

李丹薇禁不住抿嘴笑道:“元娘这模样可上不得战场罢?没有半点威慑之力,反倒会让人看得呆住,只恨不得将你抢回帐篷里去呢!”她的打趣相当随意,根本不似闺中小娘子的顽笑话。李十二郎听得一怔,脑海中不由得浮想联翩,脸上也微微一红。

李遐玉却半点也不在意,应道:“那十娘姊姊可得给我打造一张面具。我可不想戴着厚重的头盔,便仿照兰陵王破阵之舞,拿面具遮了就是。说来,我手底下那些女兵,也须个个都戴着张牙舞爪的面具才好。”若是一群芙蓉玉面的小娘子,冲出去杀敌确实少了几分威势。不若戴上鬼面獠牙如驱傩的面具,让敌人大惊失色甚至惊吓连连得好。

“我亲手给你做罢。”李丹薇有些跃跃欲试,上前把着她的手臂,“今日来,是想给你说个好消息。昨天听祖父偶然说起,崔尚书一行人已经越过了大漠,正整装待发继续往北去。我又让十二郎去探了几回消息,据说这一路都平安无事。”

“多谢十娘姊姊记挂着。”李遐玉笑弯了眉眼,转念想到柴氏的举动,叹道,“说不得祖母也是牵挂着阿爷与阿兄的安危,这才不想回弘静县罢。”毕竟,一回到弘静县,打听消息便十分不容易了。此事到底重大,谁也不能笃定那些反复无常的薛延陀人到底会不会幡然后悔,敢不敢对大唐来使下手。当然,他们若还想在漠北安生下去,八成是不敢这般招惹大唐的。否则,天子一怒,伏尸百万,不将薛延陀人灭去,绝不会善罢甘休。

“最近也总不见你出门宴饮,莫非是懒怠了?腻烦了?”

“还是姊姊懂我。那些个宴饮不过是白白耗费时光罢了,顽也顽得不痛快。而且,她们其实并不想邀请我,不过是看在祖父的面子上,勉为其难地给一张帖子而已。我又何必巴巴地送上门去,与她们两看两相厌呢?”

“哼,那你便能将我独个丢下?也真是狠心。好几回我都是听说给你递了帖子,这才兴冲冲地去了。哪知道左等右等,你却派人说不堪暑热,在家中养病?就你这付小身板儿,找遍灵州恐怕也找不着比你更活蹦乱跳的了罢!”

“好姊姊,饶了我罢!我最怕痒了!嘻嘻!哎呀!姊姊也不必去了,来我家陪我罢。横竖别院离都督府也不远。”

李丹薇眸光微微一黯,又轻轻挠了李遐玉几回,这才安然自若地笑道:“你当我平日都无事可干么?每天都能空闲下来陪你顽?最近在跟随阿娘学着主持中馈,可是忙碌得很呢。好不容易偷得半日闲,才能来寻你。”

李遐玉素来与她心有灵犀,敏感地察觉到她的心境略有起伏,便不再提此事,转而笑道:“若是十娘姊姊忙,那我便去探望你就是了。咱们也不必顽什么酒令,光是射箭、投壶便足够消磨一整日了。”

李十二郎随在她们身后,看她们彼此笑得坦然随意,较之家中堂姊妹无形之间的刀光剑影,显然情谊更加坚不可摧,不免很是老成地叹了口气。待得闲游半日,两个好姊妹依依不舍地惜别之后,他索性弃了自己的爱马,随着自家阿姊进了马车。

李丹薇斜倚着隐囊,手中把玩着李遐玉送给她的安息匕首:“怎么?你也想劝我,少和元娘来往?”她话中带着两分冷嘲,更多的却是疲惫与执着。

李十二郎眨眨眼,叹道:“阿姊将我当成什么人了?我先前便觉得这一家子都很有意思:谢三郎一看便不是寻常人,言谈举止都简直让人抬不起头来;玉郎性情不错,又文武双全,也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孙大郎虽然鲁莽些,心地却很良善。今日随着阿姊来了一趟,更觉得元娘也绝非普通的小娘子,心性见识都不知比家中那几个胡搅蛮缠的姊妹高出多少。”

李丹薇神情缓和不少:“是啊。不过因她家是寒门,阿娘与祖母便不许我过于亲近……”

其实,他们陇西李氏丹阳房对世庶之别并不看重。殊不知那位赫赫有名的世祖父(李靖),娶的便是寒门之女,甚至出身都并不算太光彩。几十年来,这桩婚事私下一直隐隐被人当做是败坏门风之举,很是遭人轻蔑鄙视。但那又如何?谁敢亲口污蔑一位一品国夫人?便是外人再多口舌,她这一世与世祖父相濡以沫、儿孙满堂,过得不知比这群只会腹诽她的世家贵妇幸福多少。如她这样的小辈,也从心底羡慕这等相知相守,毫无门户之见的情感。

但偏偏,出身范阳卢氏的祖母、清河崔氏的阿娘,却最见不得这等寒门陋户,最听不得陇西李氏丹阳房的名声被人四处诋毁。便是表面上再如何彬彬有礼、和蔼近人,她们也一直拿高高在上的态度评判着她的知己好友——品行才华皆十分难得又如何?只“寒门之女”这一条,便抹杀了她的一切优点。

李丹薇回过神,勉强笑道:“若不是将你也带出来,说是一同去利人市走一走。恐怕我今天还没有机会来别院探望元娘呢。只希望元娘递帖子过来的时候,阿娘与祖母别为难她才好。”

“若非我们都姓李,我还想着将元娘娶回去呢!”李十二郎拍着胸口,“只可惜,‘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咱们家要错失一个好媳妇了。”他其实年纪尚小,不过十二岁。然而,这样的年纪,却也到了知好色慕少艾的时候,说起婚姻大事亦很是坦然。不少世家大族子弟,甚至十二三岁便已经成亲了——皇家几位公主出降都不过是这般年岁而已。

李丹薇却禁不住笑了:“你可别拿元娘取笑,否则我饶不过你。”

李十二郎想起方才那位美目顾盼、言笑倩兮的小娘子,脸上有些可疑地红了红:“我可不是胡说的。若是能将元娘娶回家,一同射箭狩猎,一同打球赛马,我还能使剑术试一试她的刀法,岂不是夫唱妇随的佳话?”娶得娘子,可不是为了无言以对,成日各忙各事。

李丹薇怔了怔,神色彻底柔和下来:“若她能成为我的弟妇,简直再好不过。可是,十二郎,元娘志不在此。”她所学的一切,都并非只为了兴趣,更并非为了投未来夫君所好,而是志向所在。然而,这些离养尊处优的十二郎实在太遥远了。

李十二郎忽然觉得,眼前的阿姊与身后宅邸里的李遐玉都似乎多了几分难以理解的神秘之感:志不在此?小娘子们所求,无非是嫁得有情郎,比翼双飞过一生。她们的“志”,还会有什么呢?难不成,正因为她们俩所思所想都与寻常小娘子不同,祖母、阿娘才不许她们过多来往?免得阿姊的心也“野”了?

另一头,李遐玉将李丹薇姊弟送出去后,望着他们的马车走远,怅然一叹。

思娘、念娘均感觉到她的心情有些低落,却不知原委。念娘试探着问道:“元娘可是舍不得李娘子?过两日再去都督府探她便是了。如今天候炎热,也不能成日操练,免得过于疲惫,反倒是伤了身子。”

“我倒是想去,却不能常去,免得教十娘姊姊为难。”李遐玉道。她先前并非不曾给李丹薇写过信,也并非不曾再度拜访都督府。那时只觉得崔县君的态度无可挑剔,如今想来却不过是不失礼而已。如李丹薇这般聪慧之人,何须在中馈之事上耗费那么多精力?这些事也不过是隐晦地阻碍她们相交的借口罢了。世庶之别,果然绝非能轻易逾越的鸿沟。若是换了旁人,她必定不想再勉强周旋。然而,对方却是她唯一的知交的家人,又是祖父的上峰,容不得她怠慢。

或许,她和李丹薇表面上应该如李家所愿,渐渐淡下去。但暗中该如何来往,还须仔细琢磨一番才是。虚虚实实,才是用兵之道,不是么?

☆、第四十三章千里之外

却说李遐玉正因都督府内眷对世庶之别的偏见而烦恼,开始琢磨暗中与李丹薇保持来往的法子。同一时刻,数千里之外的茫茫草原上,谢琰稳稳地拉开弓弦,一箭又一箭,例无虚发地射穿了数只饿狼的脖颈。

面对足足上百头饿狼的围攻,便是训练有素的府兵,也不由得心里暗暗有些发憷。这些狼也不知在他们身后缀了多久,趁着黄昏时分人困马乏的时候猛然袭击,许多兵士都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幸得崔敦、李和等官员都带了精壮的部曲,面不改色地冲上去抵挡住狼群头一回的奇袭,才不至于让府兵们损伤惨重。

在这些青壮的军汉中间,年幼的谢琰显得尤为淡定。他并未像其他人那样,或束手束脚,或勇敢地往前冲。这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郎只是策马在原地立定,取出弓箭,引弦而射而已。然而,老练而又狠辣的箭技,却足以令许多人为之侧目。

李和本想拔刀冲上前去尽情地劈砍,但回头一看,其他折冲都尉却都并未放过这个表现的好机会,正紧紧护卫在崔敦身边。他也不想显得太过与众不同,只能勉强按捺住冲杀的心思,拨马来到崔敦附近。

崔敦扫了他一眼,呵呵笑道:“李都尉教出了好孙儿,又何必亲自出手?”

闻言,李和看向宛如鹤立鸡群般的谢琰,嘿嘿一笑:“承蒙崔公谬赞了!这小子还有得磨呢!骑射而已,咱们灵州男儿哪个不会?若是让他上前头杀狼,恐怕就狼狈得很了!”自家的孩子有多出众,自己心里知道便可。眼下臭小子年纪还小,当不得出头鸟。他日在战场上一战成名,那才是真本事!

“李都尉太过谦虚。”崔敦抚着胡须,“骑射确实谁都会,但能箭箭取一头狼的性命,那可不容易。若是日后,这孩子也能入宫参与每年的重阳大射,说不得还能得最上等的赏赐呢!哈哈!”

此言毫无客套之语,充满了他对谢琰的期许。如他这般在朝中经营数十年的世家高官,自是早便练就出一双识人的利眼。难得的千里马,哪个伯乐看着不心生欢喜呢?他日若当真能见此子攀上青云路,也是一桩识人的佳话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