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 / 2)

侥幸没中刀的四五个福义兴成员,则是见机的快,早早退出战团,护着那名女人站到了远处,烂命驹也没有追过去,就站在横七竖八倒在地面的人群中,看向宋天耀,如果宋天耀开口让他连那个女人都砍翻,他马上就动手。

宋天耀看向脸色已经惨白的女人和几个福义兴成员,把嘴里的烟蒂吐掉血泊中,用大拇指轻轻搓动着有些干燥的嘴唇,语气阴沉的说道:“我说了,让金牙雷和差佬雄来这里见我,现在信了?仲有,你刚刚讲咩呀?挑我?好啊,把华哥抬回家,然后你洗干净换好这身衣服,等我今晚去找你家找你,我当着他的面,让你慢慢挑,好不好呀。你若是想跑,我不是江湖中人,不用守江湖规矩,大不了送你全家免费游水,挑我?你真有种。”

第三十二章 并不伟大的赵美珍

说完这句话,宋天耀没有再让烂命驹动手,而是朝那个女人和几名福义兴的成员挥苍蝇一样摆摆手:“滚远点,等福义兴坐馆金牙雷揾你们出来慢慢聊。”

不是他不懂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些做事要做尽的道理,而是总要给金牙雷和颜雄留些能挽回脸面的机会,自己把这些人都砍翻,金牙雷还拿什么做台阶来见自己。

女人还呆呆愣愣的站在原地,烂命驹那一声宋秘书,让她如同被雷劈了一般,两个军装差佬叫宋天耀宋秘书,她可以不相信,甚至哪怕相信也可以装作不信,让人冲上去砍翻宋天耀为自己男人报仇,但是烂命驹一开口,自己身边这些手下就再没了勇气动手,这些江湖人可以不信差佬,但是一定信烂命驹这个双花红棍,因为烂命驹的身份,已经不需要虚张声势吓人,他自己的名头就能镇住在场所有人。

更何况,烂命驹已经把自己一方的大半手下都砍翻在地,能和烂命驹搏命厮杀的,是那些福义兴在九龙城寨称王称霸,同样拥有双花红棍头衔的猛人,而不是华哥一个草鞋和她自己一个甚至连扎职都未有过,只是个老四九的女流。

而最主要的是,自己刚刚喊出了要砍死褚家秘书,和挑对方老母的脏话,褚家可能不会在意,但是面前的宋天耀,已经说的很清楚,他不会动自己,但是他可以逼着福义兴坐馆金牙雷收拾自己。

宋天耀没有再理会那个女人,又拿出两百块分给两名吓坏的差佬,将两人打发走,两个军装走时还对宋天耀一直受宠若惊的讲多谢,按照宋天耀此时的地位,如果日后能稍稍开口在褚家提一下名字,两人从军装转成便衣不过是分分钟的事。

所以两人走时,还不忘对宋天耀保证,今天发生的事,之前华哥是自己摔倒插在刀上,至于摔了一下为什么会摔出两个刀口,完全不需要考虑,至于之后烂命驹砍人,他们和宋天耀一样,全部都没有看到,这段时间在茶楼陪宋秘书喝茶,反正福义兴应该也不会报警,这个年代的江湖帮会,还保持着无论多大矛盾绝不惊动官府的优良传统。

而香港警队也乐得民不举官不究,看见也装作看不见。

宋天耀想叫赵文业一起回家,可是转脸却没看到自己表弟,烂命驹走到之前赵文业站的地方,把他之前扔在那里的烧鹅和水果拾起来:“阿业应该是去叫帮会兄弟去了。”

“辛苦驹哥,没想到驹哥会出现。”宋天耀嘴里淡淡的对烂命驹说了一句,就转身去拍自家的房门。

连续拍了几下,自己妹妹宋雯雯才小心的先打开一道缝,看清是自己哥哥,这才彻底打开门,等看到门外一地鲜血和伤员,吓的她朝后退了两步。

宋天耀捏捏她还略带婴儿肥的脸蛋,露出个笑脸:“害怕不就要看嘛,去二楼阁楼躲起来,免得被血腥味冲到。”

对宋雯雯说完,宋天耀还转身好像吩咐下人一样对烂命驹说道:“驹哥,等下潮勇义的人来时,叫他们帮忙打扫一下,鲜血很容易招来苍蝇的。”

烂命驹愣了一下,宋天耀的反应很冷淡,难道自己救了他一次,就算不对自己推心置腹感恩戴德,至少表面上的客气也总是要有,让自己进房喝杯水坐一坐并不过分,可是听宋天耀话里的意思,分明是让他留在外面,不准备让他进门。

昨天的宋天耀还能对自己和鱼栏坤亲热的聊天,甚至大方的打赏辛苦费一人五百块,怎么今天就好像看自己不爽一样?

烂命驹比鱼栏坤的脑袋要稍稍灵活,马上就想到昨晚褚孝信骂陈阿十和自己等人的情景,该不会是那位褚孝信褚少爷把张荣锦的事解决掉,准备收拾潮勇义了吧,所以这位宋秘书才不愿意对自己在表示亲近?

宋雯雯有些发呆的盯着自己这位哥哥,她是宋天耀的亲妹妹,两兄妹一起长大,平日简直熟的不能再熟,宋天耀一句话就能让她感觉到对方明显的变化,之前自己哥哥为人仗义,性格开朗豪爽,平易近人,可是刚刚他看向那位驹哥,眼神很凌厉,话语听起来也淡淡的,不像是一个十八岁的青年,那语气更像是自己在茶楼遇到的那些有钱人,语气平平淡淡,却随意一句话可以让人从心里就生出寒意。

留下烂命驹在门口发呆,宋天耀搂着妹妹的肩膀,把对方推进了房间,房间里,自己老豆正帮母亲拍打后背透气,赵美珍半睁着眼,长长的喘着气,虚弱的自言自语:“这下扑街了,阿耀当街捅伤人,就算警察不追究,华哥也不会放过他我的阿耀点会命这么苦,警察冇的做,现在又惹了那些社团”

宋天耀拉了把跛腿椅子坐到床前,用手在自己老妈面前晃了晃:“喂,老妈,我还在,差佬都已经走了,外面福义兴的人也都已经被解决掉,差佬临走时都讲过,是华哥自己不小心摔倒在地,然后被李老实的刀插中,不关我事。”

“啊?”赵美珍本来半睁不眯的双眼顿时一下瞪圆,并且闪过了神采,看向面前西装笔挺干干净净的儿子:“你说什么?”

“差佬收了四百块,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华哥的人也被阿业的大佬砍伤,从头到尾,不关我事。”宋天耀又对着自己老妈重复了一遍。

他对自己妹妹和自己父亲的印象很一般,妹妹宋雯雯是小女儿,平日被父母和自己宠的多一些,虽然出身木屋区,但是性格有些刁蛮,不讨喜,至于自己父亲,老实人一个,为人本分窝囊,典型的小市民心理,见到便宜就想凑过去,见到麻烦就被吓坏,毫无男人担当。

只有自己这位彪悍的老妈,才是这个家庭之前真正的支柱,这些年东撑西挡,应付着自己这个家不倒架,并且把一对儿女努力养大,虽然带着市侩和穷人的狡猾,但是本性并不坏,在木屋区也算是热心肠,经常帮街坊出头,不然宋天耀考警校的三千块,也不会这么快就被她凑齐,这是一个没有被贫困和艰难压垮的女人,不值得被称颂,也谈不上伟大,但是至少值得宋天耀这个儿子尊重对保留对她应有的孝顺。

第三十三章 还钱!

“真的?”赵美珍不确定再次追问了一句。

宋天耀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笑笑:“如果是假的,现在我不是早就该被华哥的人砍死了咩?”

说着话,宋天耀取出钱包打开,从里面取出那三千块港币现钞对自己老妈眼前晃了晃:“三千块,一分不少,不用再担心,你儿子既然昨天对你说能拿到钱,就一定能拿到。”

“不会是你自己画的吧,欺负你老妈没见过一千块的港币长成什么样?”赵美珍看到现金,精神更是又恢复了几分,彪悍的甩了一下手臂,把身后正帮她捶背的宋春良甩到一边,自己抓起宋天耀手里的三千块,翻来覆去的打量着说道。

木屋区的人,五百块港币见到的都少,更不用说一千块,木屋穷人家里的存款都是零钱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而且也不懂得要把钱存在银行或者在银行换成整钞,没见到一千块面额的港币很正常。

“哪里来的?”赵美珍把钱紧紧握在手心,看向自己儿子问道:“你昨晚一夜未返家,今天居然换了新衣服?该不会是去和人一起打劫去了吧?”

“不会,打劫那种冇前途的事你的仔是不屑去做的,我现在是做秘书,月薪两百三十块,这些钱是提前预支的薪水。”宋天耀完全没有不耐烦,把自己如何成为褚孝信秘书的事对自己老妈说了一遍,包括最初那三千块的问题,也如实说了出来。

“你是说,你拿着借来的三千块,一晚就全部花光?”宋春良听到宋天耀说他拿着钱去陆羽茶楼,让吴金良帮忙拿钱招待褚孝信,去太白海鲜舫请客,去丽池花园喝酒,眼皮都跳了跳。

陆羽茶楼,太白海鲜舫,丽池花园,这些都是人们嘴里常常说起的字眼,但是对木屋区的人而言,他们没有勇气朝那些地方迈出哪怕一步,甚至经过时多看一眼,都唯恐对方会收钱。

“收声!赶紧去煮饭!老娘肚子饿了!”赵美珍此时已经彻底恢复过来,精神十足的在床上坐直身体,不耐烦的瞪了宋春良一眼说道:“老娘刚刚在门外顶着黑心华,你都不懂帮我推一下?去煮饭!花就花掉!三千块换一个褚家秘书,值得!”

宋春良乖乖下地,跑去淘米准备煮粥,不过一边淘米,还一边竖起耳朵听宋天耀与赵美珍的对话。

赵美珍对宋天耀眼睛放光的说道:“然后你请褚少爷食饭,他就请你做秘书?褚家的秘书,三千块都花掉也不要紧!比做差佬还要威风!”

“哥,你都没有念过书,最多就是小时候同爷爷学过写字,怎么给人做秘书?”宋雯雯在旁边一直站着,此时听到自己哥哥居然成了潮丰商会会长公子的秘书,忍不住插口问了一句。

她在茶楼见过那些有钱人的秘书,全都是各个名门书院走出来的年轻人,西装笔挺,戴着金丝眼镜,张嘴就能熟练的讲英文,走路时恨不得下巴仰到天上去,自己哥哥这种木屋区的青年,居然也成了那种人?

“滚阁楼去!你哥是整个木屋区识字最多,怎么不够格做秘书!乌鸦嘴!”

听到女儿怀疑,宋天耀还没什么反应,赵美珍已经瞪起眼,朝着宋雯雯吼了一句。

吼得宋雯雯上去阁楼,赵美珍从床上下地,翻箱倒柜找出一套春节才穿的稠面袄子,也不顾天气炎热,直接套在了汗衫外面,握着三千块就要朝外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