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近来成天加班,每天十点多才回家,根本睡眠不足。
可看到他啃面包就不愿意,非要撑着困意给他做宵夜。
然而,每次宵夜吃完了,赵清嶺也就彻底不困了。
于是程彻还得半死不活地接受他无止境的调戏和x骚扰。
想起昨天半夜这家伙被他烦得躲在被子里拼命用枕头砸他的气急败坏,赵清嶺忍不住偷笑的同时,眼底也脉脉里泛起一阵温柔。
真好,像这样在一起,每一天都很满足。
“彻彻,最喜欢你了。”他轻声说。
“嗯……”程彻像是迷迷糊糊听到了,回答得有点迷糊不清,又很想回应他的样子,所以正在努力睁开眼睛。
赵清嶺赶紧亲了亲他的额头。
“乖,你睡你睡,我不打扰你。”
明明说着不打扰,却又躬下身子低下头,偷啄了一下那无色的薄唇。
嘴唇上,若有似无还沾着一些刚才葡萄酒的香甜。
……
回到家,把人扛下车,再抱上床。
安置好,把遮光窗帘拉了,赵清嶺自己迅速冲了个澡,擦都舍不得擦干就滚进被窝把人熊抱住。
窗帘很严实,周遭如夜般漆黑。
怀里暖暖的是心爱的人的体温,赵清嶺也很快坠入了甜美的梦境。
梦里,他回到了十四岁那年。
那年赵清嶺初二。
虽然成绩优异,但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这也并不耽误他每天放学的时候总爱跟几个哥们去开黑打游戏。
某天,快到网吧时,一个小弟悄悄凑到他耳边:“嶺哥,那小丫头又跟着你呢。”
赵清嶺回头,看到唐蜜躲在墙角。
赵清嶺不是傻瓜,住对面的小姑娘喜欢他,他早就知道。
可惜对于初二的男孩子来说,比起同龄漂亮女孩子的“喜欢”,当然还是网吧和游戏更好玩。
那个学期,班上莫名其妙流行起了十字绣。
很多女孩开始悄悄给喜欢的男生绣了书包挂件。唐蜜也在绣,绣的是赵清嶺最喜欢的nba球队队徽。
眼看着就要完工,却在一次上课偷绣被老师抓到,东西没收。
恰逢那几天赵清嶺父母都不在家,他被寄在唐蜜家吃午饭,以至于放学后不得不耐心等着被老师拉去办公室厉声训斥的唐蜜。
好容易等到,唐蜜红着眼睛可怜兮兮,好像一只兔子。
走到半路,又自顾自委屈地嘤嘤哭了起来。眼泪晶莹,一直一直掉。
“……”
那天,赵清嶺人生第一次怦然心动。
后来很多年,赵清嶺都误以为唐蜜是他的“初恋”。
甚至两人分手后,还一度以为是自己年少无知搞砸了恋情,认死理地追去美国大农村待了六年。
如今回头想来,根本、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
赵清嶺今年二十八岁。
对自己的了解,早已不是当年那样懵懂和浅薄。
现在今的他,已经十分了解自己究竟是个什么尿性。反正,如果换成是他遇见了“赵清嶺”这种神经病,是绝对不会想和这种神经病谈恋爱的。
赵清嶺现在明白得很——他当年喜欢的,从来就不是唐蜜这个人。
他喜欢的,只不过是那小丫头掉眼泪时红着眼、楚楚可怜的小模样。
其实,唐蜜笑起来时,要比哭起来更美得多。
可惜赵清嶺并不能领情。
因为他想看的、喜欢的,始终只有那女孩一抖一抖掉眼泪时委屈巴巴的可怜小模样子。
自从第一次看到她哭,他就每天守在她身边等啊等,一心只想等她再像小兔子一样红眼睛的那样一天。
可惜总是等不到,于是当年的赵清嶺才决定,她既然不哭……
那他就来搞出点事情,惹她哭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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