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2 / 2)

“那这笔钱往后还能要?”

“能要。人陈律师不是在起诉书里写了么,保留追加后续治疗费用的权力。”

“那我怎么看别人都是一次性给钱,后面不管了呢?咋们这样能行?”

“这是民事赔偿,可以自己商量着来。一次性买断那种也有,可这样一来往后再有啥事,就不能要人赔钱了。还是咋们这种保险,治一次要一次。咋们不多要人家的,可也不能亏了自己。”

“哦,原来如此。”

两口子总算搞明白了,这回安了心。

由于林国富当庭翻供,又改了口,这便是证据改变了。再加上华国伟又坚决否认,啥证据上来都不认,检查自己无罪。

高法官只能宣布暂时休庭,择日再审。

第339章 :只会死得更快

高法官自然也希望给华国伟定罪判刑。

这种无耻恶毒的人渣,给他自由就是纵虎归山,关在牢里才是对善良老百姓的负责。可作为法官,她审案不能带有私人情绪,必须就事论事。

能不能定罪,还是要看证据是否扎实,罪名是否适用。

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很多,但其中相互矛盾的部分不少,事实不清的部分也有,总之都不是很完美的。

本来林国富的第一份口供,加上华国伟的第一份口供,再佐以其他旁证,是给两个被告各自定罪的最完美证据链。但现在这两份口供都被他们各自推翻了,新提交的口供又相互矛盾,可信度大打折扣。以这样前后矛盾的供词来定罪,显然是不行的。

再加上林国富又当堂翻供,提出了第三份口供,又把案情搅合的更加复杂。本来就是一潭浑水,搅了又搅,到此刻已经是一团糊涂。

她必须从这一团糊涂里找出一股清流,搜寻到最初的线头,把事实理清,给所有人一个法律上的公平公道。

她个人是倾向于相信林国富的第一份口供。从态度上来说,林国富对自己的主要责任都没有进行回避,认罪态度还是可以的。即便前后供词有矛盾,但就“交通肇事逃逸”这一条,他从未逃避。他有自首情节,也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情理亦或是道义,都可以考虑减轻处罚。

至于华国伟,一直是在狡辩和抵赖,而且还贿赂涉案人员,唆使对方做假口供,态度恶劣,罪加一等。

这样的恶人要是让他逃脱了法律的严惩,那就是她这个法官的失职。

她一定会好好查案,务必把这个恶人绳之以法。

听到择日再审,华国伟却还以为自己又逃过一劫,长吁一口气,心里略微庆幸。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得意,只要法官一天没宣布他无罪,他头顶上悬着的剑,就一天不会挪开。

可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林国富会当堂翻供?明明收了自己的好处,怎么又改口了?这不是让他的五千块钱白花了!

既然他无义,就别怪自个无情。他那个老疯婆子的亲娘,就别想在养老院里享清福了。

可是林国富到底为什么这样做?他眼珠子咕噜咕噜直转,不停思索。突然眼前一亮。难道说,罗家人也找上他了?而且给的比他多?所以他掉头就把自个卖了!

好哇,原来如此!

他就知道罗家人不会让自己好过,在背后捣鬼,阴了他一把!不行,决不能让罗家人得逞。他的好日子还没过够呢,可不想去大西北铲牛粪。

他得赶紧找刘德胜让他想想办法,叫林国富把口供再改回去!

心里暗暗打定主意,迫不及待的就回班房里去,找联络人搭话。

殊不知,他这是在做春秋大梦呢!

且不说罗家人根本没收买林国富,他完全搞错了方向。便是林国富真的愿意再改一次口供,这口供在法官眼里又能有多少可信度?一改二改,三改四改,这不是口供,这是写小说。那法官当小孩子耍么?

更何况,他说找刘德胜,刘德胜就会听他的?

要他死的就是刘德胜,找这个人,他只会死的更快。

可他不知道,所以就执迷不悟的朝着作死的方向一路狂奔。

因为早就被打过“预防针”,周连富和罗雪梅对这样的结果并没有感到特别遗憾。倒是突变的案情把两人的脑子都搅晕了,想不通一个交通肇事怎么会变得那么复杂。

罗芙馨也不好多跟父母讨论,案情发展到现在,她脑子也糊涂的很。

从法院出来已经快中午,她想带父母去吃饭,却被罗雪梅一把拒绝。

“吃什么饭?花那钱干嘛,我和你爹带了干馒头,随便吃两口就对付了。你自个回学校食堂吃去,下午还要上课呢。”

如今她可紧这小闺女上学了,毕竟要等这她给自己挣凤冠霞帔呢。

周连富也跟着点头。

“我和你娘这就回去了,囡囡还在你建国叔家里放着呢。早点回去,早点把她领回来。这孩子怕生,见不着我们会哭。”

“那我送你们去车站,顺路在副食品店买点奶粉麦乳精啥的,回去给囡囡和小弟喝,给他们补补。”

说着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两人往路边的副食品店带。

罗雪梅下意识又要骂“不做人家”,可一听是给小儿子和外孙女吃的,就把埋怨又给咽回去了。

一看她那个表情,罗芙馨就知道自家老娘在肚子里嘀咕啥。

暗地里一撇嘴,跑过去挽住老爸周连富的胳膊。

“爸,咱们挑奶粉去,囡囡喜欢吃什么牌子的?我看光明就不错,上海的,老牌子,信得过。也不贵,就四块五一袋,省着点泡够吃半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