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2 / 2)

裴瑾平静地说:“我回去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当初,他们分别时,裴瑾就说要归家,他家里有个青梅竹马的妻子,而鱼丽想要回渔村看看,她不知道自己的逃离会不会给渔村带来麻烦。

两人就此分道扬镳,一分散,便是六百年。

“表妹比我小了三岁,姨妈一开始并不想她嫁我,那时我家里贫困,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出头,后来我中了举,姨夫才做主把她定给了我,亲上加亲。”裴瑾从记忆深处找回了那些尘封已久的回忆,“成亲后没多久,我就高中了,本以为苦尽甘来,可我娘又病了,守孝时不能同房,我们也就一直没有孩子。”

“后来,我跟着船队出海,一走就是好多年,这也罢了,路途艰险,我一直在想,会不会死在海上回不去了,谁知道,真的是好的不灵坏的灵,那番国面上甚是恭敬,一转头就发动武力抢劫了船队,我所在的船被击沉,要不是被你救了,早就成了海底冤魂。”

裴瑾看着她,笑了起来,“是你救了我。”

“可惜你娶妻了。”鱼丽悻悻道,“真是救你何用,我还不是要被逼着给那个病秧子冲喜?”

裴瑾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她:“你居然有这种想法。”

“这是后来的想法,”鱼丽承认地很痛快,“我本来是想把你衣服扒了去当掉,没想到你吐了两口水,我做贼心虚,只能把你带回去了。”

裴瑾:“……”他就说当初怎么醒过来外衣没了,敢情是去当了,幸好是常服,要是官服,她立马就会被抓起来。

“不过,你表妹为什么死了?”她问。

“和你差不多的原因。”

鱼丽逃跑,说穿了只是不想死而已,她爹娘早亡,家里只有一个弟弟,以捕鱼为生,辛辛苦苦将弟弟拉扯大,自己也出落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美人。

到了年纪,提亲的人越来越多,那时,女人是没有自主的权利的,她弟弟做主,将她订给了一个富户人家的病秧子冲喜。

她不乐意,怪不得当初还问他家里有没有妻室,他不知情,当然说有。

鱼丽没办法,只能认命,反正嫁谁不是嫁,好歹嫁过去能有一口饱饭吃。

可谁能想到,那个病秧子在成亲前就一命呜呼了呢?可即便如此,那也不能退亲,要叫她捧着牌位进门。

这也就罢了,没想到婚期将近,她弟弟过来,吞吞吐吐说,既然亲事已定,人死了,她也应该殉节明志。

“你要我死?”她紧紧盯着这个自己一手拉扯大的弟弟,不可置信。

弟弟跪下来求她:“请阿姊成全。”

明清之际对贞洁极其推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对女性尤其如此,朝廷用“旌表门闾”的方式嘉奖那些节妇烈女,一座座贞节牌坊就是这么被建立起来的。

这还不仅仅意味着荣耀,更多的是利益。

洪武年间,朱元璋有过这样的命令:“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

在古代,徭役是极其重的负担,如果能免除徭役,不得不说是极其实惠的恩典,何况还有一些会赐下栗帛,也就是米和布料,更是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