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2 / 2)

妖之子 荷风渟 3965 字 2天前

在一个生日宴会上,陆妍遇到了一个奇葩。

这个宴会是b市一个金融大鳄为女儿举办的成人礼,到场的人都是西装礼服盛装打扮,可偏偏就有人不按常理出牌,穿着t恤牛仔脏球鞋就来了,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其貌不扬的男人送了一大束红玫瑰给当日的寿星。寿星当时就露出小儿女的娇羞痴态,竭力挽留他,他却挥挥衣袖扬长而去。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寿星父母的脸都气绿了。

陆妍跟主人家不算熟,她站的位置比较靠后,本以为随便看了场热闹,却不想那男人经过她旁边时,竟然停住脚步,打量了她几眼,眼睛隐隐有些不老实,可是却眉头紧皱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神神叨叨道,“美女,我观你今晚有血光之灾,晚上回去的时候最好小心点。”

“神经病。”陆妍有些生气。

男人勾起半边嘴角,露出一个自认为帅气的笑容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真是个奇葩。

意识状态下的陆妍和梦中那个陆妍心里都有些嫌弃,转头,陆妍就看到寿星气鼓鼓的瞪着她,刚成年的小姑娘满眼都是不加掩饰的醋意。

出门没看黄历,尽遇着奇葩了。

意识状态下的陆妍似乎能听到陆妍在心里嘀咕。

更奇葩的还在后面。

出了这个插曲,生日宴会虎头蛇尾草草收场,陆妍打算离开的时候,寿星姑娘竟然跑来悄悄警告她,“你给我离叶尽欢远点,别仗着有几分姿色就想勾引他。叶尽欢是我的,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勾引他!谁也别想!”

陆妍被她给气乐了,忍不住反唇相讥道:“放心吧,就算他看上我的姿色,我也看不上他的。”

小姑娘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看不上?你居然敢说看不上叶尽欢?没有女人能逃脱叶尽欢的魅力……”说着她又咯咯笑了起来,“看不上也好,你们要是都不喜欢他就好了。”

这小姑娘怕不是脑子有残疾吧?她以为叶尽欢是谁?就算是人民币也不见得个个都喜欢,毕竟还有视金钱为粪土的人呢。

从酒店出来,陆妍觉得连空气都清新了不少。回家的路上,她觉得肚子有点饿,就把车停在路边,准备吃点宵夜再回去。她从车上下来没走两步,竟然平地上把脚给崴了,好巧不巧膝盖摔在了一块碎玻璃上,血涓涓地流,疼得她半天没爬起来。恰在这时,叶尽欢不知从那儿冒了出来,二话不说将她抱起来。

从这一刻起,那缕意识就察觉有些不大对劲了。

她很不喜欢这个莫名其妙的叶尽欢,梦中的那个陆妍本来也是讨厌他的,叶尽欢突然窜出来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她有种被冒犯的感觉,梦中的陆妍起初也挣扎得特别厉害,显然是将叶尽欢当成了趁机占便宜的登徒浪子。

“别闹。”叶尽欢不轻不重的拍了拍陆妍,并略带强势的看向陆妍。陆妍跟他四目相接,眼神有片刻的恍惚,一直作为旁观者的意识,忽然被一股奇怪的力量吸引,飞回了陆妍的身体里面。

陆妍感觉自己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格。一个人格像是着魔了一般,觉得叶尽欢充满了男人味儿,他那张平凡又普通的脸似乎也变得生动起来,尤其是他的眼睛,好像充满魅力。另一个人格打从心底里不喜欢叶尽欢,可它只是一缕意识,根本无力阻拦,只能眼睁睁的任由叶尽欢将她送到医院。

一路上,叶尽欢有意无意的跟陆妍聊了很多,主人格觉得叶尽欢眼光独到,谈吐幽默,言辞犀利,是个很有趣的人。意识却觉得叶尽欢是故意撩妹,装b,视线还偷偷在她胸部逡巡打转,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油腻腻的感觉,恶心死它了。

到了医院,叶尽欢很热心的帮着跑前跑后,主人格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两人主动交换了电话号码。之后陆妍在家养伤,两人一直没有联系,意识能够明显感觉到陆妍对叶尽欢好感在一点点降低。不待陆妍完全忘掉叶尽欢,陆妍又遇到了倒霉事,居然被人当街抢包,她包里有一份很重要的合同,陆妍只能奋不顾身的去追抢包的人。人没追到,鞋跟忽然断了,狠狠摔了一跤,手肘擦破了好大一块儿皮,痛得她险些没哭出来。

这时候,叶尽欢突然出现,把陆妍扶了起来,还帮她把包给追了回来。然后,叶尽欢又带着她在附近找到一家药店,很细心的帮她处理了伤口。

“你救了我两次,都没有好好感谢你,你如果不忙的话,我们去前面喝杯咖啡怎么样?”陆妍客气道。

“恭敬不如从命。”

到了咖啡店,两人东拉西扯的聊了些话题,言谈间,意识发现,似乎只要叶尽欢跟陆妍对视,陆妍就会不由自主的对他生出好感来,不知不觉,陆妍对他的心防已经降到了最低。等到咖啡快要喝完,叶尽欢忽然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最后,他似是下定决心,对陆妍说:“我观你面相,印堂发黑,最近怕是还会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你要多加小心。如果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给我打电话,我也许能够帮你。”

叶尽欢没头没脑丢下这么句话就走了,陆妍一向太不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没怎么放在心上。

可自从那一天后,她就开始倒霉。

喝口水能呛得半死,在高档餐厅吃饭能吃到死苍蝇,开车也总是遇到大大小小的事故,走到楼下能碰到高空坠物,险些没给当场砸死……短短几天,仿佛半辈子的倒霉事儿都找上门来了。

陆妍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将信将疑的给叶尽欢打了个电话,约他出来,把自己最近遇到的倒霉事一股脑全告诉了他。

这时候,叶尽欢也终于透了点自己的底,说:“我师父是个天师,我跟着他学了点皮毛,如果陆小姐不介意的话,可以把你的生辰八字告诉我,我帮你看看。”

陆妍如实报上自己的生辰八字。

叶尽欢一番掐算后,告诉陆妍,说她命犯太岁,流年不利,不过问题不大,回头他去他师父那儿给她求一张护身符,只要她天天佩戴,保证让她平平顺顺的。

隔天,叶尽欢将一张护身符给了陆妍,陆妍戴上护身符以后,果然再没遇到过什么倒霉事儿。可也是从这一刻起,她彻底对叶尽欢动了心。不知不觉间,她也变成了她曾经最鄙视的脑残,满心满脑只有叶尽欢。

她主动向叶尽欢告白,叶尽欢说他也喜欢她,但是他有女朋友,如果她要跟他在一起,就得接受他身边其他的女人,因为他同样爱着她们。

附着在陆妍身上的意识,简直恨不得一巴掌扇死叶尽欢,当然,这一刻,她更想扇死主人格,因为她居然忍下满心嫉妒答应了。

两人花前月下互诉衷肠,在他俩看不见的地方,二哈颠颠跑到一只象鼻、犀目、牛尾、虎足,浑身金毛背上有数道黑色纹路的小兽面前,汪汪道:“老大,你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吗?”

小兽蜷缩在一个极俊美的人怀里,似乎还不太能接受自己现在的模样,神色恹恹,口吐人言道:“下咒。你的主人被叶尽欢下咒了。”

第八十四章 破除

陆妍跟叶尽欢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以后, 叶尽欢很快就不满足于牵牵小手轻轻小嘴了, 他迫不及待的想把陆妍拐到床上去。陆妍虽然满心满眼都是他, 但是在她内心深处,她依然向往着父母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婚姻爱情。即便爱情让她盲目,但她毕竟已经不是初入社会的小女孩儿,并不缺心机和手段。

她着魔一般,深爱叶尽欢而不能自拔, 她嘴上答应愿意跟其他女人一起陪在叶尽欢身边, 可心里却跟那个小姑娘一样, 希望叶尽欢独属于她一个人。在叶尽欢之前, 陆妍也有过男朋友,她深知太容易得手的女人反而不被男人珍惜,所以, 她一直吊着叶尽欢的胃口, 始终守着底线不肯越界。

她告诉叶尽欢想把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叶尽欢很有些处女情结,虽然不太乐意, 但到底还是答应了。

人性本贱, 越得不到的越想要。叶尽欢始终睡不到陆妍,心痒痒得很,他竟肯撇下身边其他女伴,花更多的时间和心思到陆妍身上。陆妍乐见其成,叶尽欢却渐渐急了起来。

陆妍开着公司, 白天事情多,两人约会一般都在晚上, 可陆妍还养了只宝贝狗,每天一下班就往家里赶,伺候祖宗似的伺候着她的狗。每天雷打不动的去遛弯,隔几天就要去宠物店做美容,叶尽欢有心想带陆妍去浪漫点的地方约会,但因为很多地方限制宠物进出,最后只能作罢。

这些,叶尽欢都还勉强能忍,他不能忍的是,那只该死的哈士奇跟他一点都不对盘。明里暗里总是坏他好事,有几次,在陆妍家里,气氛很好,他软硬兼施眼看就要得手了,这死狗跟吃错药一样,嚎个不停吵得邻居和物业先后上门,生生坏了他好事。

偏偏,陆妍对这只死狗比他这个男朋友还好,每每他说它的坏话,她都不放在心上,还反过来说他心眼小,跟他闹别扭。让她把死狗送回她父母那儿去,她也不肯。他背地里想收拾收拾那只死狗,那狗跟成精了似的,从不上当,转头就去找陆妍哼哼唧唧告状,非得陆妍给它做主了,它才肯罢休。

人不如狗。

叶尽欢心里憋火,很快他就发现二哈的弱点了——二哈贪吃,尤其喜欢吃新奥尔良烤翅,陆妍养二哈养得精心,平时都尽可能给二哈吃狗粮狗罐头等等,很少给它吃人类的食物,至于像烤翅这类垃圾食品,就更少给它吃了。因为吃不到,为了口吃的,二哈能使劲浑身解数,连节操都可以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