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2 / 2)

我想了想,说:“如果是抢劫的话,会有多少人参与抢劫?这毕竟是六个人。在没有任何抵抗、威逼、约束的情况下,不翻动死者的包,就能把钱全部抢走?这有点邪门吧?”

“那钱去哪里了?”大宝说。

“死因还是关键哪。”我说,“至少我们现在还是一头雾水。”

说完,我起身走进解剖室。

三间解剖室的第一具尸体都是男性,此时都已经被脱去了外衣,只穿了个短裤躺在解剖台上。尸表检验已经进行得差不多了,大家都在安装手术刀片,准备开始解剖检验。

死者的眼睑内未见明确的出血点,面部也未见明显发绀。但是口唇青紫、指甲青紫。除了1号尸体手指有一处疑似损伤的红色斑迹以外,其他均没有看到明确的损伤痕迹。

三间解剖室的主检法医发现的情况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如果用通俗的语言去表述尸表检验所见,就是死者具有一部分窒息征象,却又不是很典型。而且,死者生前没有遭受过严重暴力,没有被约束、威逼,也没有抵抗。对窒息的形成,也不好解释,因为口鼻腔、颈部、胸部都没有损伤痕迹,导致窒息的机理也不是很清楚。

难道真的是中毒?

我也开始怀疑中毒的可能了。因为人的死因主要是外伤、窒息、中毒、疾病、高低温、电击六种。在排除了其他死因存在的可能后,加之不可能六个人同时突发疾病猝死,那么窒息和中毒就成了法医重点考虑的原因。

某些药物的中毒,也是有部分窒息的征象存在的。但是机械性窒息则必须有相应位置的损伤,才能确证。这么一考量,中毒就成为首要怀疑的对象了。

不过,很多有毒物质中毒,都有相应的尸体现象。比如很多毒物会导致呕吐,现场遗留呕吐物;比如有机磷中毒会导致瞳孔缩小成针尖样;比如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会呈樱桃红色等等。而这六具尸体不仅没有任何中毒的征象,而且所处的现场环境也不太符合中毒应该具备的条件。

大多数死因,是在进行完尸表检验后就心里有数的。只有中毒和突发疾病可能在尸表上表现出的迹象不明确,再有就是一些隐匿性的外伤,导致内脏、血管的损伤。所以,我们只有把希望全部放在解剖工作上了。

我有些急不可耐了,赶紧装上了刀片,开始解剖。

基本和尸表检验一致,我们逐层分离了死者的颈部、胸部、腹部的皮肤,皮下组织和肌肉,充分暴露了骨骼,依旧没有发现任何损伤。死者所有的脏器器官、血管都位置正常,没有破裂和出血。

“邪门了。”大宝说,“就连颈部皮下、肌肉都没有出血,绝对不可能是机械性窒息了。”

“可是窒息征象很明确啊。”和我们同组的赵法医说,“内脏淤血,心血不凝。”

“窒息征象不是应该有眼睑出血点吗?”一名实习生在旁边问道。

我笑了笑,说:“书上说的窒息征象,是说有这些征象可能提示窒息,但是并不是说窒息就有所有的窒息征象。睑球结膜出血点的机理是毛细血管压力增大导致出血,比如在掐扼颈部的时候,因为力量较小,压迫了颈部浅层的静脉,而动脉仍在供血,静脉回流受阻,就会出现大量的睑球结膜和颜面部的出血点。但是在缢死的案例中,因为压迫颈部的力量大,动静脉同时压闭,出血点就会少。”

实习生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也有药物可以导致内脏淤血和心血不凝。”我一边说,一边剪下一部分胃壁组织和一部分肝脏,“不过,死者的胃内容物全部排空了,也不像是刚吃过东西,怎么会中毒呢?这些标本赶紧送市局化验,马上告知我们结果。另外,他们是几点钟吃的午饭知道吗?”

侦查员皱着眉头,用两个手指小心地拈起装着死者内脏检材的物证袋,说:“我马上送。根据前方调查的情况来看,这六个人应该是在湖边镇子上吃了一顿早午饭,大概是十点半吧。”

我切开死者的十二指肠,发现十二指肠内还有一些食糜,说:“死者胃内容物已经排空,然而食糜的末端仍在十二指肠,说明胃内容物是刚刚排空的。按照一般规律,这应该是末次进餐后六个小时死亡的。”

“六个小时,嗯,那就是下午四点半死亡。”大宝说,“按照船老板的说法,三点半出发,也就是说,死者才在船上待了一个小时?”

“不过,首先得确认十二指肠的食糜确实是3月1日上午十点半的那一餐。”我用止血钳从十二指肠里挑出了一点食糜,仔细地看着,说,“嗯,他们吃的是地皮炒鸡蛋?”

“对对对,地皮炒鸡蛋是我们这里的特色,根据调查情况,他们案发当天确实吃的是这个!”侦查员激动地说。

韩亮在一旁皱了皱眉头,说:“我的妈呀,腐败尸体我都无所谓,就是佩服你们法医研究胃内容物的劲儿。这……这个太恶心了。”

“有个问题。”一名实习生说,“我听说,昨天晚上这条船被人发现的时候,发现人一口咬定是因为船上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才把他吓得尿了裤子。像是,像是鬼叫。”

“鬼叫?哈哈!”大宝不以为然。

我说:“幸亏林涛不在。我觉得吧,从那个时候开始,船上应该就没有活人了。所以所谓的鬼叫,应该是发现人的说辞而已,就是给自己台阶下,为自己吓得尿裤子找个理由吧。”

解剖完毕了,依旧没有发现任何损伤。

我叹了口气,走到了小广场上,看看其他几台解剖进行得如何。

“我们的情况和你们的一模一样。”胡科长说。

“我们的情况和你们的一模一样。”韩法医也说。

三台解剖的主检法医相对站在小广场上,看着地面上整齐排列的衣物和背包,有些发愁。毕竟经过解剖,对死者的死因心里一点底也没有,这种情况还是很少见的。

“结合现场情况,只有可能是气体中毒。”胡科长说,“其他死因可以完全排除。”

“你知道哪几种气体可以导致尸体出现明显的窒息征象吗?”我问。

韩法医想了想,说:“还真是没有多少。除非是……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我问了一句。

这让我不禁想起几个月前的“食人山谷”4案件。不过,那起案件和这一起有着本质性的区别。那起案件,是因为一个独特的地理形态,形成了一个四面高山、中间低洼的“空气湖”,而那里长期缺乏空气流通,比氧气重的二氧化碳逐渐沉积在湖底,形成了一个二氧化碳湖。二氧化碳湖也有一个无形的“湖面”,只要人一低于这个湖面,就会因为周边环境有大量的二氧化碳,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失去意识,坠入湖底,从而死亡。因为同行的人看到同伴跌入谷底,纷纷想去相救,每下去一个人,就跌落一个人,造成了死亡多人的惨案。也在群众中出现了“食人山谷”的传说。

不错,二氧化碳中毒,不仅无声无息,而且毒物检验无法查出。死者没有导致机械性窒息的损伤,却会出现窒息征象。仅仅从尸体的表象上来看,这几名死者还真是挺符合二氧化碳中毒的特点的。

不过,二氧化碳中毒一定是需要现场环境支持的。一艘经常使用的货船,虽然船舱相对比较密闭,但是毕竟不是完全密闭。而且经常在湖面行驶,也不可能在船舱里积蓄高浓度的二氧化碳。没有高浓度的二氧化碳,是不可能导致人迅速死亡的。

总的来说,现场环境是不符合二氧化碳中毒的必备环境的。

这个原理,我们大家都懂。但毕竟尸体情况比较符合,所以我们也没有就此否定。

“啊,对了,我检验的那具尸体,还是有点损伤的。”韩法医一拍脑袋说,“不过,对案件应该影响不大。”

“嗯,你是说手指的损伤吗?”我说,“在现场的时候,我看到了,但是没有仔细看,你仔细看了吗?”

韩法医摇摇头,说:“损伤很小,没有什么提示的意义。”

“是擦伤还是挫伤?”我问。

韩法医说:“用放大镜看了,不是擦伤,也不是挫伤,是血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