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1 / 2)

神偷保镖 排骨大叔 2815 字 1个月前

回到家,进到沈若曦的房间,看到她还在写日记,吴明将卫生巾递给她,暧昧的笑道:“喏!你的大号创可贴。”

沈若曦起身接过卫生巾,红着脸道:“谢谢啊!我去一下卫生间。”

吴明在她的丰臀上掐了一下,然后躺倒在床上,嬉皮笑脸道:“快去快回哦!”

“讨厌!”

沈若曦走出了房间,吴明看到放在床头厚厚的日记本,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忍不住拿起来翻看了一下。

这本日记写下了相依为命的母女俩十五年的点点滴滴,女儿第一次叫妈妈,第一次生病住院,第一次跟同学打架,很多很多的第一次,这本日记就像剪影片段,它从侧面记录了沈依依是怎么一天天长大的。

为了一心一意的照顾好女儿,沈若曦放弃了很多东西,她的身边一直不乏追求者,她对爱情依然憧憬向往,不过,只要是女儿不喜欢的男人,她全都会拒之门外,直到吴明的出现。

真是一个可敬的母亲,一个可爱的女人,吴明露出一抹温柔的微笑,沈若曦回到房间,看到吴明捧着自己的日记出神,脸噌一下红了起来,她慌忙扑向大床抢回来日记,娇斥道:“你怎么可以偷看别人的日记?”

“如果不看你的日记,我怎么知道你是这么善良可爱的女人呢?”吴明将沈若曦拉进怀里,在她的额头亲了一下,接道:“我们睡觉吧!”

静静相拥,闻着沈若曦发间淡淡的清香,吴明心无杂念,只想把她捧在手心里,细心的呵护。

第142章:枪声响起来

京城北五环郊区松园别墅区,今天是大年初六,很多栋别墅门口还铺着厚厚炮竹纸屑,节日的气氛还没有散去,有钱人也是人,有钱人过春节也挂灯笼,贴春联,放鞭炮。

其中一栋别墅的门口既没有挂灯笼,也没有贴春联放鞭炮,看起来冷冷清清的,路过的拾荒阿婆都会报以一抹鄙夷的眼神,真是抠门的有钱人。

这栋别墅的主人正是丁怀仁,此时,他正在书房里来回踱步,不停地看着手表,这几天对他来说,是一个非常难熬的日子,他的小头发都快急白了。

“大哥!大哥!”马志达急匆匆闯进了书房,气喘吁吁的道:“我回来了。”

丁怀仁停下脚步,看着马志达,一脸焦急的问道:“怎么样?找到他们了吗?”

马志达摇了摇头,叹道:“没有,我派了很多人出去,还是没有找到他们。”

丁怀仁咒道:“该死!”

马志达犹豫了一下,说道:“大哥!我看那几个棒槌都是挺仗义的主,就算他们让条子抓了,应该也不会开口的。”

“你能保证?”丁怀仁黑着脸反问一句,然后一脸愤慨的说道:“我就没见过那么蠢的人,现在闹得满城风雨,他们不跑路还想做什么?”

马志达硬着头皮道:“听说他们要为兄弟报仇,看来是想跟吴明死磕。”

“报他仇……”丁怀仁气急败坏的吼道:“你到底给了他们多少钱?他们怎么那么玩命儿?”

“我只给了他们五十万定金而以……”马志达开脱道:“现在不是钱的问题,栽在吴明手里的麻饼是他们老大的亲弟弟,他们老大现在想要吴明的命。”

丁怀仁一脸后悔莫及的样子,闷声道:“真是一群蠢驴,我现在倒是希望吴明能把他们全都做掉。”

马志达讪讪道:“您不用太担心,我已经让土狗跑路了,那几个西南佬不知道是我在背后买单,就算他们全都载了,也不会连累我们的。”

“但愿如此吧!”丁怀仁叹了一口气,道:“这几天条子都找我两次了,我本来还想去瑞士跟你嫂子过年,结果都没去成。”

“条子没为难您吧?”马志达关心的道:“上次沈若曦的事,我已经找人去顶了,至于场子里那些事,应该不会把我们扯进去吧?”

“这些年,我们的孝敬还少吗?”丁怀仁冷哼道:“我们要是栽了,那几位爷同样要陪我们翻船。”

马志达一脸狗腿的问道:“您说!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京城看来我们是混不下去了,就算没有证据,吴明迟早会弄死我们……”丁怀仁一脸落寞的道:“我打算把公司搬到南洲,尽快把我们手里的场子都顶出去吧!”

马志达苦涩的说道:“那我们的损失会很大,可能会损失好几千万。”

丁怀仁淡淡的道:“现在顾不了那么多了,我们手下有十几个头姐,她们手底下姑娘多,回到南洲我们可以东山再起,那里有我们的水路资源,我们可以做回老本行!”

马志达点头附和道:“我们在南洲重新开几个场子,然后把姑娘带到北欧去捞金,再从那里把洋妞带回来卖,应该很好赚。”

“走吧!”丁怀仁拍拍马志达的肩,道:“尽快把这里的事搞定,然后我们回南洲,以免夜长梦多。”

“好!”

说完话,两人一同走出了书房。

……

下午两点,吴明开着沈若曦的奥迪a8陪沈依依来到了东城区工人篮球馆,有一个来自翰国的男子组合今天要在这里开小型演唱会,两张票都是沈依依的死党胡丽青送的。

在停车场等了近一个小时,沈依依几个死党才全部到齐,她们身边全都有司机兼保镖陪同,察觉到四周有很多双眼睛在注视,吴明暗自点头,现在明里暗里都是警察,应该不会有危险吧?

看着一行人浩浩荡荡走进篮球馆,停车场附近两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从摩托车上下来,两人机警的看了一下周围,说了两句话,然后其中一人便戴上墨镜,压低帽檐走向了售票台。

今天演出的翰国男子组合不是什么大腕,不过,可以容纳近万人的篮球馆还是差不多满座了,放眼望去,来到听演唱会的几乎都是十几二十岁的九零后。

无论你二还是不二,二就在那里,永远都是不三不四,看着周围奇装异服,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少男少女,吴明摇了摇头,他没有察觉到杀气,只发现了傻气。

四点整,演唱会正式开始,在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中,一个长发青年敲响了舞台上的架子鼓,随着重金属的伴奏乐,辫辫头主唱沙哑颓废的歌声响起,吴明皱紧了眉头,真是噪音污染,你们唱歌要钱就算了,还想要命吗?

看着身旁沈依依那异常兴奋的小脸,吴明露出苦笑,这小丫头听得懂翰语吗?都说音乐没有国界,可是什么歌词都听不懂,能听出感觉吗?还不如去听人家弹棉花。

当一个人心存杀机的时候,就会不自觉散发出暴戾的情绪,这种凛冽肃杀的暴戾气息就是杀气的一种,经常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人对这种气息特别敏感。

演唱会过半,吴明旁边的过道尽头出现一个身穿黑色外套,头戴鸭舌帽的男人,哪怕相隔二十几米,当他掀开外套衣襟的时候,吴明还是察觉到了一股杀气。

男人掏出手枪的瞬间,吴明快他一步将身边的沈依依按倒在地,“嘭……”枪声随后响起,现场立刻陷入一片混乱,吴明起身的时候,开枪的男人早已经消失在恐慌的人群中。

吴明担心人潮褪去后,会给杀手第二次开枪的机会,他毫不迟疑的护着沈依依挤进了疯狂涌向出口的人群,现场保安的疏导完全不起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