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跳到房顶上,吹了一记口哨,一匹黑马竟然从村尾跑了出来。
他道:“我先走了,你们要记得,让叶孤城去骊山。”
语毕,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活死人,连同原本扑在朗月身上的活死人一起,竟然向着在场人冲了过来。
被坑了一把的白云城众,只能眼睁睁地看他逃跑了。
步思凡道:“先去看看郎月的情况。”
众人纷纷开道,只要是挡在他们面前的活死人纷纷被撇到一旁,将还趴在地上不断啃噬的活死人扒了下来,露出一张满是血污与灰尘的脸。
步思凡小心翼翼地将手伸到朗月鼻子边一探,终于松了一口气。
虽然呼吸微弱,但好歹还活着。
他的眼神不由自主一暗,显然是想到了死掉的三人。
人死不能复生。
丁三秋焦急道:“怎么样?”
步思凡点点头道:“人还活着。”
但他又道:“需要紧急救治。”
从人群中又走出一人,他懂些基础的救命法子。
这是叶孤城的要求,一起出去的一队人中必须有懂医的,就算医术不是很高明,也要知道重伤时怎么救命。
这非常非常重要。
步思凡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快去附近找个落脚处,联系上天机阁,再请大夫为朗月姑娘救治。”
哪里有人会不同意?
但在此之前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从朗月怀里哆哆嗦嗦掏出特制的信纸,然后又把留在村口的信鸽召唤来,深吸一口气。
不管遇到了多么奇妙的事,总要先告诉城主。
叶孤城在黑夜中策马扬鞭。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狂奔过,有的时候他觉得这世界安逸得让他已经失去了剑客的本能,但到急事发生,他却恨不得自己就安逸下去。
因为安逸,代表着安全,代表着他的子民不会受伤。
岚风跟在他的身后,胯下是一匹白色骏马。
在黑夜之中,白马显得格外白,皮毛几乎在闪闪发亮。
忽然,天空中有一只肥肥胖胖的鸽子如同老鹰一般盘旋,还发出“嘎嘎”的声响。
明明是个鸽子,却长得像山鸡,又会同鸭子一样地叫唤,这只能是白云城的鸽子。
只有他们的信鸽才如此骨骼清奇。
叶孤城猛然一顿,有情报!
鸽子又如同老虎一般地俯冲,落在叶孤城的肩膀上。
他立刻把捆在鸽子腿上的小信纸撕了下来。
这回并不是步思凡那里发过来的,而是距离最近的天机阁发过来的。
在看到“朗月重伤,已得到救治”时,虽然心中依旧为了逝去的三人而痛苦,却不由自主松了一口气。
他应该放松吗?至少最坏的情况没有发生。
结果是,他当然不可能放松。
叶孤城道:“朗月无大事,接着赶路。”
岚风一直以来紧紧皱起的眉头终于松了些许,她道:“是。”
心中却不由自主道,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身为白云城的杠把子之一,朗月绝对不能倒下。
中山靖王墓附近因为徐静输闹过一番,一点也不安全,叶孤城想想,除了几条留下来的暗线不动,剩下来的人,连同天机阁都从那里撤出,到了相对较远的位置。
凛冽的风从他脸上刮过,是夜风,冷得如刀,冷得刺骨。
他心中燃烧着的火焰,比夜风还要冷。
那是复仇的火焰。
徐静输。
他将三个字在舌尖反复把玩,第一次,他对一个人的厌恶能够超过宫九,甚至能够直接引起叶孤城的杀意。
只要人在面前,定然是一记天外飞仙。
他杀了三个白云城的人。
这种仇怨,就算把徐静输杀三十次都不能消除。
鹰的啼叫划破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