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节(1 / 2)

将门凤华 饭团桃子控 2528 字 1个月前

寰州一战,闵惟秀一战成名。

……

武国公治军严明,大军进了城也都规规矩矩的,这城中原本就是大陈百姓,一个个的欢呼起来,杀鸡宰羊的,好似过年一般。

闵惟秀站在城楼上,有些得意看着姜砚之道,“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叫我姜五郎,后来他们叫我闵小娘子,现在,他们叫我闵小将军。”

上辈子快死的时候,她也被人叫闵将军,可是她不高兴,父母兄弟皆亡,她便是成了闵大王,又有何用?

姜砚之对着闵惟秀行了个礼,“闵将军,日后我就是你手下唯一的小兵了。”

闵惟秀笑了笑,“你有何用,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便是射个箭,指不定都要射偏了去。”

姜砚之乐呵呵的,“我只有一个最好的本事,那就是忠心耿耿,你让我扇耳光,我绝对不打屁股。”

闵惟秀哈哈大笑起来,“呸,不要脸。不过当将军的,就喜欢这样的小兵。”

姜砚之也跟着笑了起来,“将军将军,今晚上,我带你见识一下,我的另外一个本事吧!”

姜砚之的话音刚落,一声巨吼从身后传来,“你这个不要脸的兔崽子,看老子不打死你!”

第三百二十九章 姜砚之的正确用法

姜砚之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武国公一巴掌拍来,顿时眼冒金星。

站在一旁的路丙缩了缩脖子,真可怜!

他早就说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霸王花?尤其是这朵霸王花,还有一个喷火龙似的霸王爹!

姜砚之抱着头,直跳脚,“岳父大人,你想差了,小婿是想出了攻下朔州之良策!”

武国公咳了咳,收回了手,“哼!我告诉你,在没有成亲之前,你不许碰惟秀一个手指头!”

姜砚之摸着鼻子重重的点了点头,他就是有那个贼心,也没有那个贼胆啊,万一惟秀的那根手指头生气了,把他按死了咋整啊!

武国公听到姜砚之是要献策,脸色才缓和了几分,对着他摆了摆手,“走吧,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去我营帐里说。”

……

是夜,有两骑骏马悄悄的出了营地,朝着朔州奔去。

朔州城灯火通明的,不少逃兵以及流民都滞留在城门底下,不得入城,吵吵嚷嚷的,宛若菜市。

其中一个大胡子的男子牵着马,身后还跟着一个带着貂皮帽子,低眉顺眼的妇人。这妇人眉眼不错,就是生得有些蜡黄蜡黄的,一见就是有病在身。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人都没有进城,我们是特意从云州来的,听闻这朔州城里有一位姓周的神医,想寻神医救命。”

周围有一个背着包袱的老者一瞧,四下里看了看,“小兄弟还不知道吧,大陈军队打过来了,寰州城已破,那些汉人自然是高枕无忧,可是我们这些辽人,就没有那么好命了。若是不走,怕是要被祭旗,所以先来这朔州躲上一躲。”

大胡子一听,惊讶的说道,“有这等事,打完寰州,那不是要打朔州了么?既然如此,大家伙儿怎么不去云州,或者更远的地方呢?”

老者摇了摇头,“毕竟朔州城易守难攻,还有萧大将军坐阵,朝廷不会坐视不理的,他可是姓萧的。去别的州,路途遥远,万一出了什么事,那可如何是好?”

那一旁的妇人一听,拼命的咳嗽起来,她用帕子捂着嘴,一拿开来,红彤彤的一片。

大胡子着急的夺过帕子,“秀娘,这可如何是好,咱们今日非要找到那周神医不可。老伯老伯,你可能帮帮我,内子为了救我,伤了肺腑,今日若是寻不到周神医,怕是,怕是……”

“我们成婚三年,好不容易才怀得一胎,若是若是……那便是一尸两命啊!我是个跑商的,别的没有,就是钱多,老伯若是能够帮我们想想办法,那我必有重谢。”

那老者一听,捂住了他的嘴,见没有人注意,这才松了口气,“这么大声嚷嚷什么?罢了,也算是你们的缘法,这里这么多人,偏生就寻到了我。一会儿就跟在我的身后,装作是我的仆从吧。”

大胡子一脸惊喜,对着老者行了个大礼。

不一会儿,那老者便站起身来,悄悄的离开了人群,大胡子同病妇人一路跟着,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墙的一角,从那上头放下来了一个筐儿,先将那老者吊了上去,随即又将大胡子同病妇人吊了上去。

大胡子进了城,焦急的对着老者拱了拱手,然后递给了他两坨金子,说道,“如此便多谢了。”

老者点了点头,麻利的将金子收下了。

大胡子带着病夫人,一个转角,消失在黑暗之中。

二人寻了个客栈住了,一进去,闵惟秀便猛的喝了一口水,咕噜噜的吐了起来。

“你竟然还会说胡话?以前也没有听你说过。”

姜砚之嘿嘿一笑,摸了摸自己的大胡子,“在汴京若是说契丹语,还不被人打死。你别看我这样,学问还是不错的。我总想着,万一哪一日,要让我来审辽国细作,或者辽人在我大陈境内犯了事,那我总得听得明白吧。”

闵惟秀赞赏的看了姜砚之一眼,有一点她同姜砚之格外的像。

喜欢的事情,就都学得又快又好,不喜欢的,怎么学都学不会。

就像她学回,请了各种厉害的女红师傅,照旧连一只鸭子都秀不出来,更别说绣鸳鸯了。

“那你怎么知道,那个老者能够带我们进城呢?”

姜砚之越发得意了,“那么多人等在门口,大多衣衫不整,可见是心急火燎的,唯独他皮帽子戴着,小火炉抱着,面露镇定之色,衣服穿着又厚又暖,还系得整整齐齐的,连一个包袱都没有带,根本就不像是逃难的。”

“而且靴子也是干干净净,半点泥土血腥未沾的,我就猜想,他应该是从城里头出来的,而且他还经常四处张望,显然在物色着什么,时不时的同那城楼上的人,眉来眼去的。”

闵惟秀有些惊奇的看着他,“黑灯瞎火的,你是怎么瞧出这么多来的?”

姜砚之又摸了摸胡子,“天生的本事,天生的本事,不值当一提。”

他才不会告诉闵惟秀,他们刚来的时候,他就瞧见这老贼带了两个人进城了呢!